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意味着什么?

等待实际审理的提案已进入实际审理阶段。但由于专利申请数量的原因,专利申请按照分类进入相应的实质审查部门,然后按照进入实际审理的时间排队审查。

目前中国申请专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另一种是亲自向北京的专利局提交申请材料。由于地理位置、时间成本等因素,目前大部分专利申请都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不排除有实力的大企业成立自己的法务部门负责专利申请。

专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时,应当在申请日以前提交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这些参考资料主要是指发明人在完成发明过程中所参考的与发明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专利文献、科技书籍、专利技术报刊等。申请人可以选择与发明最密切相关的材料,并将其寄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扩展信息a .申请: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申请。

B.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立即予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D.登记: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被驳回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驳回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并且在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F.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G.无效申请: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

H.行政诉讼:专利申请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或者当事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