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驳回复审的申请期限是多少天?

法律分析:

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必要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现有技术参考资料和实质审查费后,将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常检索与发明主题相关的现有技术并审查以下问题:

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3.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4.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5、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

6、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第一申请人;

7.说明书对发明内容的描述是否清楚、完整,说明书的写法是否符合规定;

8、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写明保护范围,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

9、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

10,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或分案是否明显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经过实质审查,专利局认为不符合专利法上述规定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进行修改或者陈述意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补正或者陈述后,专利局仍认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实质审查请求生效后,专利审查员将对专利申请进行正式审查,审查内容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一般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会对审查员发出的通知书进行回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4个月,后续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时间为2个月。对于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收到2-3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非常正常的。授权难度高的申请,有可能收到5次以上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因此,回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限与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编号和回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速度有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予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在请求实质审查时,应当在申请日以前提交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在外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时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该申请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