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的子女能考上警校吗?

罪犯子女能否考警校,一般要求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勇敢机警,愿意并适合公安工作;其次,其他拒绝的政治条件是:1,言行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或者加入邪教组织;2.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3.有尚未查明的犯罪嫌疑的;4、直系血亲或者对我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我无法与他们划清界限的;5、直系血亲或者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合当人民警察。综上所述,如果你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你的朋友已经服刑完毕,那么不排除他的子女在拒收范围之内。

军人和罪犯的子女可以结婚吗?你好,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如果婚姻法没有禁止,原则上可以结婚。不知道对已婚军人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有过罪犯的子女可以参加考试,检察院可以报考...

《检察官法》:第11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公务员法: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并且参考各地的招聘简章,也没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可以担任董事长吗?如果没有,也可以做股东。但无论如何,董事长不应该,因为他无法履行职责。

罪犯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后可以减刑吗?

可以减刑,但最低刑期不能少于半年。一、什么是减刑?减刑是指适当减轻原判刑期的一种刑事执法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对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有法定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提出,人民法院依法减轻原判刑期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有法定减刑情节时,经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刑期予以减刑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的减刑,还包括主刑减刑后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二、减刑的种类和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分为减刑和非减刑两种。可以减刑的物质条件和界限条件与应当减刑的相同,但实质条件不同。对犯罪分子适用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被判处以上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只要具备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对象。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畴。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的惩罚;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都是剥夺自由。可见,我国刑法中的减刑主要是指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在刑罚执行上有别于其他减刑制度。

在其他刑罚的执行中,也存在死缓、减刑等减轻处罚的问题。如前所述,死缓减刑是由于罪犯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所以刑罚类型发生了变化,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这种死缓减刑虽然也具有减刑的性质,但它是死缓制度的内容之一,不同于我国刑法中的减刑制度。当然,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视为减刑。

罚金刑在执行中是否也涉及减刑?我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拒的灾害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但是,这种罚金的减轻并不是因为罪犯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是根据其实际承受能力采取的变通执行措施。此外,剥夺政治权利在执行中也有减刑的问题。我国刑法第57条第2款规定,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改为三年以上不满10年。但这只是随着主刑的减轻对附加刑的调整,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减刑。

2.实质性条件

减刑的实质性条件根据减刑的类型而有所不同。

“能够”减刑的必备条件是罪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一般来说,罪犯在狱中的悔罪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是,有些罪犯表现出悔罪而没有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没有突出的悔罪表现。刑法规定,悔罪或者立功都是减刑的条件。罪犯只要有其中一条,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你既有悔罪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可以在法定减刑限额内给予较大的减刑。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罪犯减刑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只有满足这个条件,才能减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刑只能适用于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罪犯。这是适用减刑的一个基本要素。之所以称为实质要件,是由我国减刑的目的和宗旨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适用减刑的目的是通过肯定罪犯的改造成果,鼓励他们继续努力改造,逐步减轻甚至消除罪犯的主观恶性,使其不再危害社会。罪犯的主观恶性是否减轻甚至消除,取决于罪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是否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因此,我国刑法只把罪犯是否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作为减刑最根本的实质性要件。我国学者也将这一条件称为主观条件,指出罪犯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必须真正悔罪或有立功表现,这是减刑的主观条件。从减刑制度的立法目的来看,减刑本身旨在利用刑罚评价手段的权威力量,肯定罪犯已有的改造成果,引导和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同时通过榜样的力量鞭策其他罪犯,促进全体服刑人员的进步。这种主观条件的提法,说明悔罪是犯罪人主观恶性的降低,有一定的依据。但悔罪和立功都是犯罪分子的客观表现,称为主观条件,容易引起误解。为此,我们倾向于将法律要求的悔罪或者立功作为减刑的实质条件。

3.极限条件

减刑界限是指减刑后罪犯实际应当执行的最低刑期。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的限度是:减刑后实际刑期,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不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限制死刑缓期执行的减刑,自缓期执行期满后,不得少于二十五年,自缓期执行期满后,不得少于二十年。

2065438+2004年2月,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效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规定三类罪犯被判处死缓后,减刑后最低刑期延长5年,最低不少于22年。

刑法之所以规定减刑的限度,主要是因为要保证刑法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刑法的目的是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统一。虽然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会强调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实现,但我们不能为了单纯追求一个目的的实现而忽视甚至牺牲另一个目的的实现。减刑制度对于罪犯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尽快消除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进而达到刑法特殊预防的目的具有重要作用。

但如果不限制减刑,只对罪犯判处较短的刑期,必然会降低刑事处罚的威慑力,削弱一般预防的效果;而且刑法的执行时间太短,无法消除犯罪分子的主观不良意图,最终很难达到特殊预防的目的。另外,允许无限制减刑也不利于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要理解减刑的界限,就要科学界定我国刑法第78条中“实际执行的刑期”的含义。对此,理论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实际执行的刑期是指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时间;有人认为,实际执行的刑期不仅包括在监狱服刑的时间,还包括判决前的羁押时间。

第三,立功

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被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减刑。

认定“发明创造”最重要的依据是获得国家专利认证。因此,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认证是法院决定是否给予减刑的依据之一。

同时,就监狱发明的种类而言,几乎所有服刑人员的专利都是实用新型专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种类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就科技含量、技术要求和审查认证程序而言,发明专利最难申请,其次是实用新型专利,相对容易。上述南勇、梁建兴、楼伟刚、陈建平的专利均为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在定义上,实用新型专利又称为小发明或小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其组合所提出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的技术方案,属于成本低、开发周期短的小发明。发明专利是指发明人利用自然规律,为解决特定问题而提出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是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注重产品的实用性。发明专利是一种技术方法,重在创造性。

就审查程序而言,国家对实用新型专利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即由审查委员会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以及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进行审查,通过初步审查即可授权。在初审阶段之后,还有发表阶段和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时,将综合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三类罪犯刑期过半可以假释吗?如果是,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才可以适用假释制度,并且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但是,被判处死缓的人不能直接假释。只有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才可以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原审刑期超过1/2才能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实际刑期超过13才能假释。

刑事案件更加复杂,对律师的职业要求更加严格。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细节问题,律师的思维模式和办案经验显得尤为重要。如果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免被误导。

罪犯可以竞选村委会吗?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只要是年满18周岁,没有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都可以参加选举。所以罪犯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刑满释放后可以参加村干部选举。

罪犯的妹妹在看守所期间能遇到她见不到的人吗?她只能寄钱和衣服。判决下来移交监狱之前你不能接受采访。但是在看守所期间可以互相通信(内容不能涉及案件)。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

如果罪犯承认但证据不足,能否定罪?个人认为证据不足,不应定罪。否则,你可以选择在法律咨询吧询问律师对这种现象的看法。

罪犯可以做公证吗?1.罪犯可以做公证。

二、九种情况不予公证。

《公证法》还规定了九种不允许公证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申请公证的;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当事人对公证事项有争议的;当事人捏造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据材料的;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申请公证的事项违反社会公德的;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缴纳公证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