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代理行为?

代理行为在法律上具有多重含义,包括民事代理、诉讼代理和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民事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独立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

实际上,主要有这些类型的代理:

1.合同中的代理。

合同中的代理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它一般指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代理关系。合同是商品交易的主要法律手段。

随着交易的繁荣和市场的不断扩大,合同所体现的各种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和复杂,合同当事人不可能掌握各种形式合同的全部内容和环节。为了弥补合同当事人在这方面的局限性,需要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完成上述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中产生的纠纷。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将大量的具体工作委托给具有该领域专业知识的人,这是合同代理出现的第一个原因。

此外,即使合同当事人熟悉各种合同的相关制度,但由于现代商品交易的频率快、周期短、次数多,再加上通讯、交通的迅速发展,跨地区、跨国的商品交易日益增多。

合同当事人不可能亲自完成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无论是时间还是精力。因此,合同代理是一种非常常见的代理。

2.特工在行动。

在商品经营过程中,投资者自己将一切经营活动委托他人代理,自己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代理人还从事除签署合同以外的所有与商业有关的事务。因为这种代理不是从事某项具体的交易,而是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综合性交易,所以一般称为经营中的代理。

3.外贸代理。

外贸代理制在中国也被称为外贸代理制。是指中国的外贸公司作为国内用户和供应部门的代理,代为签订进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

4.知识产权代理。

知识产权代理分为三类:专利代理、商标代理和版权代理。所谓专利代理,是指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以申请人的名义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办理上述业务。

商标代理人为商标所有人履行的职责与专利代理人为专利所有人履行的职责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