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才引进政策2022
1,武汉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
(1)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回执)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致。企业为合伙企业的,申请人(个人持股)不得低于企业股份的30%;
(2)创业项目符合武汉市产业发展导向;
(3)聘用3人以上(含3人);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促进就业的能力。
2.高校毕业生免反担保创业贷款。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五年内毕业生;
(2)在我市设立个体工商户,独立经营和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并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3)符合下列六项申请条件之一:
(一)具有与创业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
(2)已入驻各级孵化基地(孵化器),并出具园区担保文件;
有大中型企业或连锁企业出具担保文件;
(4)具有动漫、软件设计等行业从业资格,并具有市级相关部门申请贷款项目的批文;
(5)在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且项目获得资助;
⑥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证书,创业项目由省市人力资源部门资助。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年度起五年内(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
(1)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后已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申请时间和报名时间应在申请人毕业学年起5年内。
4、技能培训补贴
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65438+10月1至65438+2月31,含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工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在我市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通过技能培训考核的,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取得的相关证书,可享受400元。
5、创业培训补贴
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65438+10月1至65438+2月31),毕业年度(即毕业前一年7月1起12个月)在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过创业培训或创业意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创业培训证书的学生,可享受100元-2000
6.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武汉地区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属于社会孤儿、烈士和残疾人的毕业生,可通过所在学校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只能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法律依据
“武汉蔡颖”计划培训支持专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