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如何划分?

法律分析: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当事人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各方有优先受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成为专利权人。单位可以依法处分其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应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第八条。除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与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申请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