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正文中未提及的附加标记不得出现在附件中。
为了正确理解“说明书正文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出现在附图中”这句话,首先要理解“说明书”与“说明书附图”的关系。从名称上看,其实“规范图”是从属于“规范”的。就发明专利“说明书”而言,有时“说明书附图”是不必要的,应该充分体现“说明书”本身。
根据你写的文件,在“说明”中多次出现“有附图说明”的注释。这种写法混淆了“说明书”和“有图说明书”的关系。
我建议你删除“如图”的表述,先把技术方案中各部件的相互关系搞清楚,再把这些相互关系详细写在“说明书”上。无论哪一个部件都能对应现有技术中的部件,你都应该使用现有技术中的标准化名称,比如“螺丝”、“螺丝钉”等等,而不是盲目地使用代号。
说明书附图中的所有标志都应在说明书中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