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专利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设计师和企业的关系。
设计师在企业是有月薪的,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委托关系。设计师设计的作品不是委托作品。委托作品,在委托合同中有约定的从属协议,但没有明确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这里的作品属于专业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任务而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权利的归属如下:
a、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版权属于企业(但署名权属于设计者):
1.有合同的,约定版权归企业所有。
2.创作时主要利用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作品属于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
2.以上两种情况除外,版权归设计者所有。(但企业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且两年内设计人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企业使用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经理: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没有合同。要看设计师是否设计了产品设计图。如果是,版权属于企业(在企业工作估计主要是利用企业的物质条件)。如果没有,版权归设计者所有。
除了企业和设计师,突然冒出来一个老板!把水混合起来!
根据前面的分析,版权要么属于企业,要么属于设计者,版权从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申请。
注册是自愿的,但它有一个重要的作用:登机牌中指定的人被推定为版权所有者。
老板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注册,那么著作权人就被推定为老板,既不属于企业,也不属于设计师。当然,登记的作用是“推定”。如果一个设计师或者企业(这种可能性不大)真的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设计师,可以否定老板的权利。在实践中,往往很难证明这一点。所以老板注册后,对设计师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