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专利费缴纳期限是多久?
法律主观性:
(1)被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年度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为当年申请日的对应日。(二)专利权人在授予专利权年度后未按时缴纳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专利权人最迟应当自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滞纳金。需要注意的是,(1)年费截止日期与申请日有关,而非授权日;(2)授权后减费仅三年,其他时间全额缴纳;(3)发明专利被授予后第一次缴纳的年费是第二年、第三年或第四年的年费,一般不能是第一年的年费。以上专利年费交多久的具体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缴纳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以后,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年费。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每1个月加收当年全年全额费用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