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创新体系有哪些模式?

下面将详细介绍新时期创新体系范文:

新时代的创新体系可以用三个部分来描述。首先,它可以描述建立该系统的目的;二是可以描述系统的适用范围;第三,它可以描述具体的系统。

创新体系范文1

165438+10月5日,市直某单位司机王师傅来到市区中石化某加油站加油。他将加油卡插入自助加油机,输入密码。这个时候他已经不能自己加油了。还需要加油员核对王师傅卡上显示的车牌号与加油车辆一致,然后输入加油站分配的密码加油。这是我市探索公交车定点加油管理模式的创新之举。

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四风”问题过程中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监督,“私家车公养”仍处于易发阶段。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我市创新思路和方法,制定了《德州市公务用车加油制度》,有效防范“私家车公养”问题。

根据系统流程,市政务保障中心在全市选择3家加油企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在就近加油站购买加油卡后,司机和加油站员工持有各自的密码,可以相互锁定,核对一致,才能顺利加油。这一做法实现了“定点加油,一车一卡两密码两把锁”。

为防止司机与加油人员合谋谋取私利,市务保障中心督促各定点加油站制定严格的人员管理和奖惩制度,每周更换一次加油人员的加油密码。要求定点加油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对公交车加油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随时调取监控视频的需要。同时,市政务保障中心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和暗访,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定点加油制度的创新,有利于从根源上杜绝非法加油问题,有效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德明说。

创新系统范文2

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以下信息:

(一)制定退役士兵动员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和优先抚恤的总体设计和制度规范;

02.退伍军人的既定特权;

03.建立退役军人档案卡,发放优抚证;

试点推行退役士兵安置责任制、考评制等一系列创新制度。

完善退役士兵保障法,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退伍军人特殊待遇的理念在两位军人的朋友圈得到了广泛传播和认可,很多人都迫不及待地想听到这个消息。现在根据国防部的说法,确实得到了维护!

参战的战士们曾经为国牺牲,在战场上挥汗如雨,现在终于赢得了属于自己的荣誉!战争中的士兵从不需要经济援助。如果他们这么关心外面发生的事情,他们当时就不会选择参军了。他们到底想要什么?他们只是想让士兵们得到自己的尊重!军人,才能得到政府和人民的广泛认可!军人,你可以让家人骄傲!仓库!

至于这个奖,自从在河北省颁发以来,就引来了无数老兵的羡慕,希望有一天能享受到这样的政策。今天也有一个热烈的回应:对于退伍军人档案卡,将统一颁发优秀证书。你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等你开发出来了,会第一时间发给大家。

至于第四点,非常有必要。能够更好地激励相关人员的相关部门。和业绩直接挂钩的,会把退伍军人当成自己的企业,认为他们也有工作的心。人最怕认真做事。

相信经过这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尝试,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效果,退伍军人相关工作会更快更好。

退伍军人保护法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所有的新闻都是关于它的。如前所述,特别法已经发至各单位征求意见。目前外交部正在整理汇总。相信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后,我们会尽快与大家见面,一切都会受到法律的规范,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说在动荡的秋季和战争年代,军人价值的最好体现是忘我的死亡,勇敢的杀敌,那么在和平年代,关心和帮助撤军就是社会价值的最好体现。拥有工作的权利对整个社会意义重大!

创新系统范文3

重点: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两个轮子要一起转。在谈到科技创新与改革的关系时,他还指出:“如果把科技创新比作中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点燃这个新引擎的必不可少的点火系统。”贯彻落实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在制度层面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创新。

创新投资体制:集中金融资源支持核心技术创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国家当然应该支持创新,但国家支持创新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创新项目都必须由国家投入。事实上,我国现行科技投入体制的突出问题是投入过于分散:很多不需要政府投入的项目都投入了;然而,应该由政府投资的项目却投资不足。基于此,有必要对科技投入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

如何改变科技投入体制?或者说国家投资创新的重点领域有哪些?总的来说,国家应该重点投资核心技术创新。什么是核心技术,局长已经做了明确的定义:一是基础技术,通用技术;二是不对称技术和“杀手”技术;第三是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政府为什么要投资核心技术?总书记说:“在这些领域,我们和国外在同一起跑线上。如果能提前部署,集中攻关,很有可能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转变。”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国家重点支持核心技术创新,是因为核心技术属于或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首先,基础技术创新需要基础理论研究的支撑,不同于应用技术研发。应用技术成果是商品,可以有偿转让;但是基础理论研究的成果很难通过市场得到回报。比如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公认的人类伟大发现之一,但是谁会为“进化论”花钱呢?

再看“杀手级”技术。顾名思义,“杀手级武器”技术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国防和军事技术。国家安全是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服务),因此经济学家同意政府的首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从这个角度看,投资“杀手级”技术创新本来是政府的职责范围;更何况对“杀手级技术”的投资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技术成果是不能买卖的。如果政府不投入,仅靠市场融资是不可能产生“杀手级技术”的。

看看颠覆性技术。颠覆性技术是指对传统行业产生颠覆性影响的技术。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技术实际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比如数码技术出现后,柯达这种巨型胶片相机被颠覆,数码技术就是颠覆。颠覆性的技术是前沿的,先进的。成功的创新不仅能促进国内产业的转型升级,还能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但是,颠覆性技术需要大量的投资和风险,因此也需要国家的投资支持。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政府重点投资上述三类技术创新,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置身于其他创新之外。我们知道,政府财政是公共财政。对于技术创新,公共财政的政策含义有两层:一是政府不需要投资非公共产品(服务)的技术创新,这种创新应该是市场化的;第二,政府应在科技融资平台、中试工厂和技术专利保护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创新融资机制:分散风险,鼓励大众创新

核心技术创新由政府投入,风险自然由政府承担,但非核心技术创新的风险谁来承担?如果所有创新型企业都来承担,必然会抑制企业创新的动力。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我看来,美国著名经济学家Knight 1920出版的《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一书应该会启发我们研究这个问题。我简单介绍一下奈特的主要观点:

奈特认为所有的风险都源于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测量的不确定性;一是不可估量的不确定性。前者是指风险的概率可以根据经验数据来估计,比如汽车交通事故的概率是万分之三,飞机失事的概率是三百万分之一。奈特说,可测量的不确定性就是风险,只有不可测量的不确定性才是真正的“不确定性”。

关于风险损失的处理,奈特提出了两种方法:一种是通过“合并”(购买商业保险)来处理可计量的风险;二是以“分散化”的方式处理不可计量的风险。所谓分散处理,就是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让更多的人来分担风险。奈特生动地解释了为什么要多元化地冒险。他说:与其让一个人损失10000元,不如让100人每人损失100元。奈特的去中心化方法显然适合处理创新风险。

这里给读者提一个问题:当今全球保险业非常发达,保险公司为出生、疾病、死亡、天灾人祸提供保险,但为什么没有“创新”保险的保险机构?我的回答是,如果保险公司愿意提供某种保险,那一定是这种保险的风险概率是可以衡量的;反过来,保险公司不为“创新”投保,是因为创新失败的概率很难测量,或者即使可以测量,创新者也不一定接受。

举个例子吧。如果根据历史数据计算出某个地区的创新概率为90%,保险公司将按照90%的概率收取保费。你认为投资者会买保险吗?我不这么认为。原因很简单:创新是一个“不确定”的事件,投资者对创新成功的预期通常高于失败的预期(而预期失败的概率不会超过50%),否则不会投资。如果有,投资者如何为保险支付高额保费?但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如果按照50%的概率收取保费,一旦出险率超过50%,肯定会破产。

据此分析,由于创新的不确定性,创新失败的损失无法通过“合并”来处理。既然不能结合,那就只能分散。问题是如何分散处理。经济学的建议是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是的,有了公司制度,投资人只承担有限责任,这本身就是一种风险分担机制。巴特勒说,公司制度是现代最伟大的发明。确实如此。工业革命以来,全球有160多项重大创新,其中80%是由公司完成的。

但如果深入思考,公司制度对创新固然重要,但不足以分散创新风险,还必须有创新融资平台。在这方面,科技创新板,即美国的“纳斯达克”,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美国技术领先世界,“纳斯达克”功不可没。好在中国已经在上交所设立了科技创新板,并于今年7月22日举行了首批企业的挂牌仪式。万事开头难,下一步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推开,让科技创新板在支持创新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创新分配机制:收益* * *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国家支持以推动经济发展为目的的创新;用创新驱动发展,必须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书记已经明确强调“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科技与产业无缝对接。”局长的发言无疑是很有针对性的。公开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受理专利申请90多万件,获得专利65438+60多万件,但目前专利成果平均转化率不足20%;工业化率更低,不到5%。

为什么中国科技人员不重视成果转化?我就这个问题在南方几个省市做过调研。据科技人员说,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科技成果评价厚此薄彼。根据资金来源,科技课题分为纵向政府和横向企业两种。据湖南、云南等地科技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科研院所的评价职称倾向于强调“纵向”而非“横向”。在长沙座谈时,有科技人员说,他所在的单位评职称没有国家课题。

第二是财政一揽子计划。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了近100倍,特别是近7年来,财政投入平均增长20%以上。这些资金大多以项目的形式投入科研院所。国家既发工资又拨科研经费,科技人员可以高枕无忧,自然不太在乎科技成果能不能转化。

三是公共服务平台匮乏。目前科技成果转化难的另一个原因是缺乏“中试车间”等公共平台。一项新的技术成果通常需要从实验室到大规模生产的中试。有资料显示,新技术成果通过中试后,产业化成功率可达80%。没有先导试验的成功率只有30%。难点在于建设中试车间一次性投资大,利用率低,科研院所和企业都不愿意投资建设中试车间。

以上因素确实会影响科技成果转化,但我认为不是关键原因。如果强调“纵向”而非“横向”导致产学研脱节,为什么那些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不重视成果转化?如果财政一揽子导致产学研脱节,欧美政府也投入科研开发,为什么别人的成果转化率能达到70%~80%?至于中试车间,表面上看没人出钱,背后真正的原因是科技人员缺乏成果转化的动力。

进一步分析表明,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的动力不足是由于分配机制不合理,或者说,科技人员没有分享到成果转化的收益。以美国为例。1980之前,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技术专利归政府所有,专利转让的收益也归政府所有。当时美国的专利成果转化率只有5%。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百度法案”,将专利权授予R&D机构。结果转化率飙升,今天已经达到80%以上。

中国的情况也类似。2007年以前,中央财政资助的技术专利权也是国家所有。2007年《科技进步法》颁布后,国家将专利权下放给科研院所。照理说,我们的专利成果转化率是应该提高的,但现实却令人吃惊。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国内的研究所和美国的不一样,美国的R&D机构是私企。我们R&D学会是国家机构,专利权下放只是“大锅饭”变成了“小锅饭”。

现在看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将科研院所的“事业单位”身份转换,使之成为真正的企业;二是让科技创意人员参与分享专利转让的收益。前者需要改变体制,后者相对容易。中央早就提出“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的收益份额”。国家2015颁布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此也有相关规定,现在的关键是抓落实。

三个重要结论

总结以上分析,有三个重要结论。

第一,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国家当然要支持创新。但是,国家公共财政的性质决定了国家投资创新的重点是核心技术领域。核心技术不仅具有公共产品的特征,而且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投资核心技术创新是政府的责任。基于此,政府在投资创新上应有进有退,应集中财力支持关键技术研究。

第二,政府可以不投资非核心技术创新,但也不能置身事外。非核心技术创新也有风险,创新失败的损失不能由企业独自承担;同时,企业作为纳税人,也有权要求政府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具体来说,政府不仅要搭建融资平台(科技创新板)为企业分散风险,还要在中试车间建设和技术专利保护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再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关键在于产学研深度融合,技术与产业无缝对接。因此,政府必须创新分配机制。主要有两点:一是将政府投资形成的技术成果专利权明确界定给科研院所;二是允许科技创意人员参与分享技术成果转移的收益。只有这样,才能激发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在市场中创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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