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隐性收入:隐性收入是指职工在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正常渠道之外获得的非公有收入。灰色收入:“黑色收入”是非法收入;“白色收入”是公开透明的收入,是合法的;“灰色收入”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收入。“灰色收入”的内涵非常复杂。上世纪80年代,人们把工资、津贴以外的经济收入,如版税、兼职收入、专利转让费等,都称为“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是不太受欢迎的收入,如回扣和福利。说起来不光彩,但不足以构成犯罪。隐性收入是工资之外的收入,比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各种名义给他们的钱。

隐形收入是在工资、劳务收入等之外“合法”获得的收入。比如公积金、股市收入等灰色收入,先说黑色收入,黑色收入是非法收入,白色收入是合法收入。灰色收入介于两者之间,不好界定。比如财产来源不明,受贿无证据等等。

1.从收入是否公开的角度来看,居民收入也可以分为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其中,显性收入是指公开的账面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实物收入、租金收入、金融资产收入、合法经营收入等。记录在账本上或申报纳税;隐性收入是指未公开的表外收入,包括个人福利、隐性财产收入、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

2.据此,居民收入差距可以分为显性收入差距和隐性收入差距。通常我们在报纸、杂志、书籍等媒体上看到,官方关于某一时期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比非官方的学者和研究机构得出的基尼系数要小。

3.比如1995的全国基尼系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是0.389,中国社科院公布的是0.445,而同期参与中国社科院调查的国外学者认为是0.452。原因在于,抛开计算方法的选择差异和考虑角度的不同,应该说官方数据反映了居民间的显性收入差距,但基本不涉及隐性收入差距,而非官方数据也不能说完全准确,但一定程度上既反映了居民间的显性收入差距,也反映了部分隐性收入差距。

话虽如此,但很显然,无论是官方数据还是非官方结果,都无法准确反映居民之间隐性的收入差距。这与收入统计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有关。比如,我国现行会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失真依然存在;部分实物收入在统计过程中被遗漏;很难准确地将统计数据中包括的实物收入“货币化”;高收入者害怕“露富”;由于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等非法非正常收入的隐蔽性等多种因素,现实生活中隐藏的收入差距并没有准确反映在统计数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