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施工技术需要使用专利时,业主应该如何投标?

这个规定在一级建造师法律书第84页和管理书第247页有详细解释。基本上意思和上面的解体思路是一样的。

这里需要给大家说明的是,专利在法律上是唯一的。如果一家公司申请,另一家公司不能使用。比如你要做的项目包括“智能家居”,这已经是A公司的专利了..那你只能找一家公司谈。招投标法规定这种情况是可以避免的,但是你可以直接谈,让一家公司来做。

其实我看书的时候,我也有一个疑问在这里:

还是上面那个例子,比如我的项目中包含了“智能家居”,但是“智能家居”在我的项目中所占的比例很小(项目总量3亿,智能家居300万),“智能家居”肯定还是存在的,不能拆,而且和其他学科紧密相关,不能拆。这时候,A公司没有资格承建一个3亿的项目,怎么办?是不是要等A公司资质升级了才能做?

另外,如果A公司资质够,但是我不想找A公司做主体,但是A公司说你不给我主体,我的智能家居就不给你做了。这个要求法律上允许吗?

我一直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