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版权和专利的联合使用

作为知识产权的三种类型,商标、版权和专利是不同的。如果一起使用,效果会更好。主要有哪些影响?今天,我们将重点讨论商标和版权以及商标和专利的联合使用!

商标、版权和专利的定义:

商标

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为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选择、经销或者服务提供者在服务中所采用的显著标志。在商业领域,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版权:

著作权即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作品的版权。

专利:

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由专利局审查,商标由商标局审查。一般来说,专利审查过程相对复杂,耗时较长。

商标和版权

很多申请过商标的小伙伴都知道有45类商品。如果一个商标应用在所有类别的商品上,成本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在所有类别中应用,其他人可以在其他类别中使用相同的商标。

版权与承载作品的商品无关,只需要保留原稿甚至不需要注册就可以得到保护,所以用版权保护一个外观设计的成本很低。

当然,版权的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简单的几句话并不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对于图形来说,同理,简单的图形也不受版权保护。

著作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如果著作权人难以证明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者权利的继承人,就会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很大困难。

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的。如果权利人在作品创作后先进行著作权登记,举证时只需出示登记中心出具的证明,一般会得到法院或有关机关的认可。

所以对于设计精美的图形商标,可以采用这种组合保护:1。对企业产品涉及的商标类别进行商标注册;2.将平面设计提交版权注册。

商标和专利

商标和专利都属于传统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严格的属地性。国内的商标和专利在国外没有效力,需要重新申请。

另外,两者都具有时间性,区别在于商标可以无限期延续,专利到期后,将成为社会免费技术。

专利与商标的重合在于对标签、立体商标等产品的保护。专利法修改前,外观设计专利可以保护图案,所以重要的图形商标一般会同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法修改后,外观设计专利不再保护图案。

除了贴标签的产品,对于产品外观上设计相对复杂、商标图案较大的产品设计,仍然建议同时申请商标和专利,最大限度地保护力度和范围。

然而,商标法有时与专利相冲突。首先,当一个外观设计具有显著性,足以区分产品的来源时,它无疑可以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另外,当一个商标被用在一种商品上,成为一种具有美感的新设计时,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有不同的法律依据。商标法要求商标具有普遍性和显著性,易于识别,而专利法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明显不同于以往的外观设计。另外,两种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商标权理论上可以通过申请续展无限期延续,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有期限的。如果超过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外观设计就有可能被专利权以外的人注册为商标。

商标局负责商标权的申请、审查和确认,工商局负责其权利的主张和保护;专利局负责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申请、审查和确认,地方专利局也负责其权利的保护。

面对这些冲突,解决方案是:

1.如果专利权人使用他人事先已经核准的商标文字、图形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显然是对他人事先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商标权)的侵犯。此时,商标所有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也可以根据《商标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专利权人认为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自己专利权的,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或者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