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09届毕业生特殊授位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特殊授位办法 全日制本科学生能正常毕业,但授位条件(补考课程门次<6门、CET-3、CET-4考试最高成绩≥54.5分(新标准387分)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54.5分、学业上未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生活上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中某一个条件未达到要求,课程补考门次在8门以下(含8门),毕业后一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特殊授予学士学位: 一、获得政府组织专业竞赛省级二等奖(或前六名)、国家级三等奖(或前八名)以上者。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 3、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竞赛。 4、音、体、美专业竞赛获奖项目或作品(限个人),集体项目限主要人员。 二、非英语专业的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者。 三、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水平与能力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计算机专业学生参加国家计算机水平与能力考试取得程序员资格以上者。 四、其他由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比赛,获省级一等奖(或前三名),国家二等奖(或前六名)以上者。 五、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以“西华师范大学”名义独立发表专业论文或专业作品者(不含增刊)。 六、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 七、获学校组织的校内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一等奖者。 八、获学校组织的实习生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者。 九、毕业前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者。 西华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六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