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的情况如何?
驰名商标保护的两种情况(1)未注册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复制、模仿或者翻译的驰名商标,容易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可见,未注册驰名商标享有与普通注册商标类似的专用权。
(2)注册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不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可见,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甚至有权禁止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具体来说,扩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驰名商标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对恶意注册没有时间限制。
(二)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并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有某种联系,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的,驰名商标注册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三)自驰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注册;已经注册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驰名商标的注册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商标保护方案如下:1。先注册再用商标。
未注册的商标不享有专用权,他人可以使用。如果企业的商标是先用后注册,就容易被他人假冒或注册;一旦被他人注册,企业就会陷入被动,收回商标费时费力,也不确定是否成功。如果失去了商标专用权,企业很可能会失去发达市场,这方面的例子并不少见。因此,企业在使用商标之前应该进行注册。鉴于商标注册周期较长(从申请到审批需要一年以上),最好提前注册更多的备用商标,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2.选择设计独特的商标。
在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禁止性条款的前提下,商标应当尽可能标明显著性、区别性,使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出来,过目不忘。如果盲目模仿别人的商标,不仅可能侵犯了别人的在先权利,还可能毁掉自己的名誉。
3.选择消费者喜欢的商标。
商标的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所以在选择时要考虑以下因素:(1)不能过于复杂繁琐,要容易记忆(消费者容易记住),容易看到(醒目、突出、印象深刻)。(2)注意商标的发音。商标词的发音要朗朗上口,方便消费者调用,易于传递信息。(3)注意不同国家、民族的政治、宗教、风俗、习惯、语言等因素,避免引起不良后果的文字和数字。比如?蓝天?商标翻译?蓝天?没错,但是进入美国市场后就被冷落了。原因是什么?蓝天?用英语?不可挽回的债券?意义。
4.注册一个防御商标。
国防商标?指为防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而注册的商标,包括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防御性商标是指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注册在其他非类似商品上,可以扩大注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联合商标是指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近似的商标,如申请?健胃宝?之后再注册?宝健威?、?魏建保?和其他商标,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商标转让中,联合商标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一起转让。
5.商标国际注册。
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在外国注册商标,那么当它的产品出口到那个国家时,如果它的商标已经注册了,它就有被起诉侵权的危险。因此,从长远发展考虑,企业应该做好国际商标注册工作。目前最方便、省时、省力的制度是马德里国际注册制度,通过该制度可以在马德里协定或议定书成员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手续简单,注册费比单个国家便宜很多。
6.统一商标与企业名称相同。
企业最好用商标注册名称作为字号。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他人将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作为字号注册使用在企业名称中,误导公众,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商标和字号的统一有利于企业的宣传和消费者的记忆和区分。
7.突出商标的推广。
有些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往往突出商品的通用名,忽略商标的使用,把商标放在不显眼的位置,成为?小按钮?;在广告中,商品和企业介绍的方式多种多样,但避免使用商标。忽视商标的使用和推广不能帮助消费者?认卡买货?,使商标失去了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商标的知名度自然无法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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