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学专业考律师需要学习哪些课程和书籍?

非法学专业考生想考律师(其实现在是司法考试而不是律师考试),不是因为必须学习哪些课程,而是必须掌握一门整体的、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才能达到一个法律专业人员的最低要求。建议通读法学专业本科课程,仅供参考,关键是在司法考试大纲上做文章。它是:

1,中国法制史

本课程讲授中国法律制度从夏、商、西周到建国前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各个时期的重要立法情况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旨在使学生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律制度中有益的东西,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的理解,打下坚实的法制史知识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有:夏朝的法律制度;商朝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制度;汉代的法律制度;三国魏晋南北朝的法制;隋唐的法律制度;宋元时期的法律制度;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的法制。

2.国际公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总讨论和分讨论两部分。总论部分阐述了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国际法的性质和基础、基本原则、主体和国家。讨论部分阐述了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在国际关系各个领域的规则和规定,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中的个人、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争端法和战争法。国际法的定义和起源、国际法的主体、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外交和领事法、战争法等。

3.劳动法

本课程讲授中国劳动法的各种法律法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了解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我国劳动法的内容,运用劳动法的基本理论解决我国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中的实际问题。在学习本课程的基础上,学生可以对国外劳动法进行比较研究。

4.国际私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知识,并据此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相关涉外民事法律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有: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性质、定义、原则和发展,国际私法的基本规范——冲突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讲授涉外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适用,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财产所有权的法律适用,合同债务的法律适用,对外贸易的法律适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适用,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涉外继承;涉外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讲授涉外民事诉讼司法管辖权,涉外民事诉讼一般法律程序与国际司法协助,区际私法等。

5.商法

本课程概述了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本文介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和该学科的发展趋势。通过学习商法,学生可以了解公司、票据、保险、证券等法律制度。

6.合同法

本课程系统阐述了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以及各种民事、经济、技术合同规范。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系统地论述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等相关问题。并具体介绍了买卖、供电、水、气、热、赠与、贷款、融资、承包、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仓储、仓储、委托、纪律、中介等相关合同。

7.国际经济法

本课程阐述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结合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介绍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结算与支付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

8.知识产权法

本课程主要阐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原则,系统论述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具体操作的基本技能,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介绍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主要内容和发展趋势,旨在使学生全面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其规定,了解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规定和发展动态。

9.法律文件

法律文件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本课程主要讲授司法文书和民事诉讼文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书的基本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相关司法文书和民事诉讼文书的写作要求和方法,培养学生撰写相关司法文书和民事诉讼文书的能力。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司法文书写作的作用、特点和基本要求;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检察机关的司法文书;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律师事务所常用文件;司法机关的笔录文书等。

建议的限制课程

1,证据

这门课是选修的。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证据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体系;证据制度的历史演变;证据的概念、意义、类型和分类;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证明的对象、责任、标准、推定、司法认知和证据规则。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证据科学的基本知识、概念和理论,熟悉相关法律规定;了解证据法与宪法、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基本上,我可以运用证据科学的基本原理来分析和解决诉讼中的证明问题。

建议选修的课程

1,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是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法学本科生的选修课。本课程旨在介绍中国历史不同时期的各种法律理论和观点,揭示这些理论和观点的内容、实质、功能和特点,阐明它们形成、发展、演变、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的过程和规律。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旨在使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和理解中国历史上主要的法律理论和观点,批判地继承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遗产,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识别和吸收有借鉴意义的东西,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服务。

2.税法

本课程是开放教育专业本科生的选修课。它是税法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也是深入学习税法之前应该掌握的基础知识。本课程主要介绍与税法密切相关的税收基本原理。学习税收基本原理一般是从学习税收的必要性开始,然后学习税收的概念、特征、作用、制度和原则。我们的研究顺序是:税法概论、税制法律体系、税收征管法律体系、商品税法律体系、所得税法律体系、财产税法律体系。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税法的基本知识、概念和理论,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基本能够运用税法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3、国际贸易法:

国际经贸法是开放教育本科专业的一门选修课。本课程主要介绍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技术转让、对外贸易管理和国际商事仲裁。

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操作流程和相应的法律框架,特别是中国法和国际法在国际贸易中各自的作用和地位。在此基础上,他们应明确国际贸易的运作流程,在实践中掌握管辖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运用国际贸易法知识初步分析和解决国际贸易中的一些法律问题。

4.公司法

公司法课程是开放教育本科学生的一门选修课。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公司和公司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第一章公司法概述和第二章中国公司制度概述。第二部分阐述了公司法中组织法的内容,包括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五章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第三部分阐述了《公司法》中行为法的内容,包括第六章公司债券、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第八章公司的变更和终止。第四部分阐述了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主要是第九章法律责任。

公司法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在比较研究我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公司制度的基础上,系统阐述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全面介绍我国公司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内容。

5.律师执业

《律师实务》课程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选修课。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律师制度和律师实务两部分。阐述了律师制度的基本原则,重点介绍了律师的基本业务。本文从律师执业的角度,系统阐述了如何运用相关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论证了律师的工作方法和一些具体操作方法。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我国律师制度的性质、发展和现状,掌握我国律师的性质、任务、权利义务和主要业务,以及在实际应用中适用法律和律师业务的基本方法。

6.消费者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本课程旨在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揭露现实生活中新现象的理论来源。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理论、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组织、争议解决和法律责任。

本课程内容理论性相对较弱,实践性较强。先修课程有:民法、经济法、合同法。

民法的7个主题:

民法专题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本科专业的选修课。本课程旨在以一个专题的形式深入探讨民法理论的核心内容,包括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身权、财产权、侵权债务、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八个专题。

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深入掌握民法学理论的核心内容,全面准确地理解重要概念、理论和法律规则的含义、原则和方法,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建议补课

1,刑法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毕业并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开放教育改革试点”的法学专业学生必须选修的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的任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刑法为基础,通过刑法理论及其实际运用的教学和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我国刑法及其罪名、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原则、原则和具体制度,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的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各种基本问题。

本课程的总体教学要求是:了解我国刑法和刑事立法的发展;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掌握刑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知识;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学会运用刑法理论,根据刑法规定分析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各种基本问题。

2.民法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毕业并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开放教育改革试点”的法学专业学生必须选修的专业基础课。

民法学是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学科。民法学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在规律性,总结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的经验,以便正确理解和适用民事法律,为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民法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民法概论、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民事责任。本课程的主要教学目的是根据法学专业的需要,对本必修课的学生进行民法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养。

民法应在商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课之前开设。

3.法律基础知识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毕业并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开放教育改革试点”的法学专业学生必须选修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非法学院毕业的学生能够接受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教育,使其具备继续本科学习的基础,达到我国教育部对法学本科学生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