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未被更正是否意味着被撤回,专利无效?'
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按照审查员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后,专利局认为该申请仍然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的,将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应当提交复审请求,并说明复审理由。为了支持复审理由或者消除申请文件中的缺陷,申请人可以在请求复审时附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者资料,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应当限于消除驳回决定中指出的缺陷。复审请求应当由所有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还应当缴纳复审费。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