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细则
北京积分落户细则如下:
1.申请人户籍由市内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和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12分;
2.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加6分;年均纳税65438+万元及以上;投资者、股东等。根据企业缴纳的税款,按照他们出资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缴纳20多万。
北京的积分落户制度是北京市政协提出的政策。以科技贡献、专业技能、在京时间等指标作为考核项目,可以计算非京籍人才的“积分”,积分达标即可在京落户。北京市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每年申报一次。
积分落户申报流程可以简单概括为“4、9、8”。
4指四个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犯罪记录。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持有至细则出台,即2018年4月10日前,可向市公安机关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无论证件是否有效,均可参加2017积分。
9指9项积分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学历、职业和居住地区、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资格和积分指标都有明确规定。
8指8个办理步骤:包括系统注册、关联公司、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核查、核对初核结果、复检和现场审核、发布和公示。
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学历、职业和居住地、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构成。总分是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