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约专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是指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公民向本国提出同样的专利申请,应当享有优先权。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为12个月,外观专利的优先权为6个月。2.《巴黎公约》中的专利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是指同一申请在不同国家获得的专利互不相关。也就是说,专利申请人在其中一个成员国获得了专利权,但另一个国家可能无法顺利获得。同样,在一个国家被拒不代表申请在其他国家也会失败!3.《巴黎公约》专利强制许可的原则:根据《巴黎公约》,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批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如果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四年内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三年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未实施或未完全实施专利,有关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批准强制许可,允许第三方实施该专利。4.《巴黎公约》专利的展览产品的临时保护《巴黎公约》各成员国应根据自己的法律规定,对在各成员国境内举行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产品和专利提供临时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