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将承担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包括:
(一)购销合同包括供货合同、预购合同、采购合同、购销结合与合作合同、调整合同、补偿合同、易货合同等。购销金额为0.3‰。
(二)加工合同包括加工、定制、修理、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检测等合同按加工或承包收入的0.5‰贴花。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含0.5‰贴花的勘察设计合同。
(四)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包括合同金额0.3‰贴花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金额为65,438+0 ‰的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有贴花的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按运输成本的0.5‰盖章。
(7)仓储合同包括仓储和贴花仓储合同,仓储费65,438+0 ‰。
(八)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但不包括同业拆借),按贷款金额的0.05‰加贴。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取1‰贴花。
(十)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入账金额的0.3‰贴花。
(11)产权转让包括产权和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和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含股份制企业因购买、继承、赠与等原因向社会公众出具的产权转让文件)五项转让文件,按入账金额0.5‰加盖。
(12)企业会计账簿包括生产经营会计账簿。记录资金的账簿,加盖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0.5‰的印章。其他账册应逐张贴5元。
(13)权利和证照包括政府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5元一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认购、领取本条例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