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国外十二个月,国内六个月。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十二个月内向外国第一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外国第一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又在中国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的,可以按照该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其在中国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就同一主题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扩展数据:
专利法日期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楚的,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提交日,但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的除外。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达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应当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将文件发送给请求书中指定的联系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15日后,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规定应当直接送达的文件,以送达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达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公告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后,该文件应被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天不计算在期限内。
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以当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