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5项权利侵权,3项权利构成侵权可以吗?
人民法院在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时,应当对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所有技术特征进行审查。
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一个以上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或者相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不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未记载在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条?人民法院在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时,应当对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所有技术特征进行审查。
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一个以上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或者相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不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中清楚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包括与必要技术特征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等同特征是指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基本相同的功能和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联想到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说明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为制造和使用作了必要的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海、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为自身需要使用其装置和设备中的有关专利;
(四)利用相关专利专门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
(五)以提供行政审批所需信息为目的,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专利医疗器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