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追究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吗

你不能。根据《民法典》第186条规定,一方违约损害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受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可见,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只能适用,不能兼而有之。

为什么侵犯专利权不构成犯罪?

1,专利侵权的社会危害比较小。

侵犯专利权,虽然对专利权人来说确实是一种财产侵权,但对整个社会没有任何危害。反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技术的应用,造福社会。专利法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促进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可见,促进发明创造的应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是专利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专利技术与其被垄断,藏在雪中或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不如广泛使用,造福社会。

比较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情况确实不同:侵犯商标权不仅损害商标权人,还可能欺骗消费者,破坏经济秩序,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

侵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通常是窃取或纵容他人的商业秘密,擅自使用或公开。行为本身具有恶意,行为结果可能不会促进技术的传播和应用,容易造成恶性竞争,损害企业的正常经营,对经济秩序的稳定和他人的正常经营造成极大的危害,其社会危害性较强。

著作权侵权,就其直接结果而言,对社会没有实质性的危害,公众甚至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客观上有助于作品的传播,其社会危害并不明显;但由于版权侵权成本低、方法简单,容易发生。如果不采取严厉措施,会给权利人的维权带来不可挽回的实质性损害,进而影响创作者的积极性,不利于鼓励创作和优秀作品的出现,尤其是需要大量人力和资金的项目,如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可能导致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甚至无法收回成本。因此,著作权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虽然是为了著作权,因此,商业性著作权侵权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保护的必要性。

2.民事救济可以保护专利侵权的合法权益。

版权侵权的泛滥会影响作者的创作热情,同样,专利侵权的泛滥也会抑制发明人的创作热情。

一方面,技术的应用可能比作品的传播更有利于社会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对于作品和产品,版权人可以根据市场需求,通过授权或增加副本发行量,轻松满足市场缺口,充分发挥作品和产品的价值;但就专利技术而言,其推广应用是很难实现的,并不完全取决于专利权人的意愿。更有甚者,如果专利权人在获得权利后不实施专利,无法顺利达成许可,专利就会成为技术推广应用的绊脚石。

更重要的是,如果专利的民事保护足以遏制侵权,那么刑事手段就不那么重要了,尤其是相对于版权侵权的频发、易发、难控而言。如果说刑法的威慑力还能发挥重要作用的话,专利侵权由于通常需要一定的实施条件,并且发生在同一行业的不同生产经营者之间,所以很容易被察觉,这就为其通过民事保护维权奠定了有利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86条

一方违约损害对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利的,受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7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584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