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如何看待印度格拉宁?
影片开头出现的“印度格兰宁”由印度纳特科制药公司生产,当地商品名为Veenat。这种药物在中国没有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所以在中国是禁用的。根据中国法律,走私违禁药物是要受到惩罚的,这就是为什么电影《米莱勇》必须保密。
但印度被称为世界药房,也被称为穷人的药房。印度的仿制药那么有名,风靡全球,价格低廉,质量上乘。这种仿制药在效果上与最初的“Glenin”没有太大区别。所以影片中,主人公从印度走私了仿制药格列奈,低价卖给买不起正品格列奈,只能等死的病人。
印度的仿制药之所以便宜,根本原因在于节省了巨额的研发成本,而且不用交专利费,所以仿制药的价格只有原专利药的十分之一。这部电影直接向我们展示了印度光明正大地生产葛兰素的仿制药。为什么有正品药的瑞士药企拿不下印度?
其实瑞士和印度也因为这个原因有过“斗智斗勇”!
因为印度仿制药泛滥,瑞士制药公司迅速研发出新版格列宁,并于7月1998向印度钦奈专利委员会申请“甲磺酸伊马替尼β晶型”专利,要求对新版格列宁进行专利保护。
其实这两个版本在影片中其实都有涉及,只是没有详细说。
随后,瑞士制药公司的专利申请被印度当局驳回,之后他们开始了与印度长达7年的诉讼。瑞士制药公司的理由很简单。你们印度不是1995入世的吗?那我们就得遵守我们的规则!
然而,印度最高法院透彻理解世贸组织关于成员国过渡期的政策,并利用TRIPS协议的规则进行了合理的斗争。最后达成妥协,就是等到10年后印度过渡期结束,再颁布新的专利法,废除不允许食品、药品等产品获得专利权的禁止条款。
这部新专利法似乎终结了印度的仿制药时代,但实际上,印度当局一直拒绝瑞士制药公司对新版格列宁的专利申请。因为印度法律禁止向“与原药没有本质区别的新药”授予专利。在一次次的诉讼中,印度最高法院一直认为改良药物“新格列奈不符合创新性和独创性这两个标准”。
事实上,印度法律从未允许跨国药企对配方稍加修改,从而申请延长药品专利保护期。
据悉,“强仿药”针对的药物必须具有疾病的外部性,即疾病会影响他人传染病的传播,如SARS。其次,它只针对极端贫困的国家。当时对于非洲人民的“河盲”,美国的“默沙东”药物可以直接“强力模仿”。最终,“默克”药厂干脆免费赠送,也被哈佛商学院列入企业社会责任案例。
但是,格兰宁事件不是传染病,中国也不是极度贫困的国家,所以非洲不会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