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支付的查询方式有哪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和受理商标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36号),专利费年费减免时限由2016延长至1,与专利费减免相配套。为专利权人及时准确缴纳年度专利费,现解释如下:1。专利在2016 1日授权年度起1-3年内,且减费请求已获专利局批准的,在第4-6年自动享受年费减免,无需再次办理减费请求手续;2.专利在2016 1日授权当年起第4-5年,且减费请求已获专利局批准的,自次年起至第6年自动享受年费减免,无需再次办理减费请求手续;3.专利在2016 1日授权年度起第6年的,全额缴纳第4-6年的年费。一、申请费如何缴纳申请费和其他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目前,银行使用电子转账,大多数邮局使用电子汇款。通过银行或者邮局缴纳专利费用时,缴费人应当在汇款单上注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费人姓名可以缩写。付款人应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输入上述付款信息。如果通过邮局汇款,还应要求邮局工作人员输入完整的邮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将在今后的手续中发挥重要作用。费用不得送交专利局。2.申请费缴纳时,如果亲自递交申请文件,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和申请费缴纳通知书后,当场缴纳申请费,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和申请费缴纳通知书后缴纳申请费。缴纳申请费,应当注明相应的申请号,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费用。3.如果交费日期确实是直接到专利局缴纳申请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交费日期为交费日期。以邮局汇款方式付款的,以邮局汇款的邮戳日期为付款日期。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以银行实际汇款日期为缴费日期。四。缴费注意事项(1)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者其代办处缴纳专利费。关于专利局代理处的信息可以在/zldbc/找到。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出专利费。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出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的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和费用名称(或者简称)。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数(2003年10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数(2003年10)。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者其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出专利费。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出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的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和费用名称(或者简称)。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数字(2003年10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数字(2003年10之后申请的专利),最后一个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比如9位申请号可以写成9910xxxxx.2或者9910 xxxx 2;;13位的申请号可以写成200510 xxxxx . 1或者200510xxxxx1。(2)付款人汇款时,应在收到银行或邮局的汇款凭证后,仔细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付款人的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避免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输入错误造成的必要信息的丢失,这在以后的手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邮局汇款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汇款。(3)付款人以汇款方式支付的,汇款时未注明上述必要信息的,可在汇款当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补充。超过此时间段添加的信息被视为无效信息。通过银行缴纳专利费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在传真或电子邮件中提供:银行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日期、用于支付的申请号(或专利号)、每笔费用的名称和明细金额、汇款人姓名、付款人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等信息。通过邮局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在传真或电子邮件中提供汇款日期、用于支付的申请号(或专利号)、每笔费用的名称和明细金额、票据号、商户客户号、汇款人姓名(名称)和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的,以专利局收到正确信息的日期为缴费日期。因补交信息逾期或补交信息不符合要求,导致汇款被退回或暂存的,视为未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