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国家申请专利的途径

欧洲国家申请专利的途径,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和推动下,我国对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自主创新和专利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专利活动呈现出日益国际化的趋势。接下来,边肖将解释在欧洲国家申请专利的方法。在欧洲国家申请专利的方式在欧洲国家申请专利的一种方式:直接向被要求提供专利保护的国家申请专利。这种方式是EPO成立之前唯一可行的方式。目前,只有当要求专利保护的国家数量极其有限时,它才具有吸引力。其优点是在不审查专利申请的国家可以快速获得专利,但专利的效力不稳定。欧洲国家申请专利的第二种方式:直接向EPO提出专利申请:当一项专利向三个或三个以上的EPO成员国寻求保护时,这种方式比前者更简单、更便宜。但是,它的适用范围仍然有限。一旦申请人需要在EPO以外的国家寻求专利保护,这种方式就不合适了。由于中国是《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国,实际上,目前国内申请人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欧洲国家申请专利。欧洲国家专利申请的第三种方式:巴黎公约方式: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后,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从优先权日起)12个月期满前,可以享受12个月的优先权待遇。途径四:PCT途径: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12个月内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有优先权的从优先权日起),指定一个包括欧洲专利局在内的PCT成员国申请专利,自申请日起31个月内进入EPO程序(有优先权的从优先权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