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年费滞纳金的问题,请教专业人士。
情况就是这样。申请后,专利局进行初步审查,批准并公布。一般会在申请日18个月后公布,但也可以提前申请公布。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进行实质审查。经实质审查,无驳回理由的,授予专利权,颁发证书,并予以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即授权公告之日——你的专利权自即日起生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规定:专利权人在授予专利权的年度后未按时缴纳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每1个月加收当年全年全额费用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之日起终止。
。你可以从上面的介绍中找到答案。最后,建议你看一下《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
据我所知,没有上限。
正常支付截止到9月21。如果不支付,法律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六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权无效,自缴纳期满之日起失效。
即2008年3月21日之后仍未上交的,自9月22日起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