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核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主观性:

一、如何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的方法有哪些?一是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财产类别。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式不同,数量也不同,但都是相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和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购入的证券,包括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到期未到期的债权;其他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第二,如何才能查出被执行人转移或者隐藏的财产?

1.从申请人处挖出财产线索: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的网址,以及被执行人的地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各种收入、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财产保全、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和隐匿财产线索。律师应当将不举证的后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即申请执行人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将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止执行,并告知其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找到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程序。了解配偶情况:姓名,是否有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为追加被执行人做准备。被执行人和其他人所有的财产,以及有担保或者其他优先权的财产,也应当予以关注。

2.案外人举报或者悬赏主动向被执行人的关联方查询债权的。此外,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悬赏申请强制执行。即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财产而无法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悬赏的方式申请强制执行,鼓励相关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者其应得的债权。同时,应当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以悬赏方式申请执行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悬赏方式和金额,并缴纳公告费。3.从被执行人处获取财产线索(1)。(2)跟踪被执行人的出纳,找到账户里有钱的银行。(三)被执行人前方经常停放的车辆。(4)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4.委托代理律师查询以下信息:(1)工商档案查询银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情况。(二)被执行人缴纳水、电、税的情况。(3)知识产权可以向国家商标局和专利局查询。(4)寻找不动产主要指土地、房产、国资、林业等管理部门。(5)名下车辆应在当地车管所查询。5.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发出财产调查令。对于一些因客观原因无法核实或调查的财产线索,要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积极协助法院调查执行。

三。查询被执行人账户的十种方式:1:在人民银行会计部查询被执行人基本账户开户情况,在人民银行外资部查询外币开户情况。第二招:去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银行开户,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有审计报告,从中可以查询企业存贷款银行。第三招:去国税局查询企业增值税缴纳账户。第四招:去地税局查询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或营业税。第五招:去电信局了解企业电话费是从哪个账户缴纳的(适合大型企业及其集团)。第六招:去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的水电费的账目。第七招:去电业局查询企业电费缴纳账户。措施八:以买家身份电话谈生意,要求对方把钱转到那个账户。(这招防不胜防)第九招: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银行的往来账户和单据,搞清楚对方的资金去向。10招数:通过员工发工资的银行查询企业存款。

法律客观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可以为被执行人的利益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被第三人占有的财产;财产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交付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为自己的利益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被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但不得交付被执行人。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财产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被执行人按照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向人民法院支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