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恢复专利权?
1.专利权的恢复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备案。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的保护期届满或者专利权因某种原因而终止。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致使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至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致使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至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文件,并办理丧失权利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费用。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二、专利权有哪些?
专利权包括以下内容:
1,独占实施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权利人可以独家制造专利产品、独家使用专利技术、设计和独家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取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
3、许可权,权利人可以授权他人许可专利,并收取一定的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专利侵权的情况下,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停止侵权行为;
6.放弃权利,可以书面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质押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