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未婚,23岁,户口在渭南。把户口转到Xi安是什么政策?父亲是非农业灞桥人,爷爷是农民,孤身一人。
户籍准入基本条件
新的户籍准入政策建立在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基础上。
1.有合法固定住所。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双方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赠与、继承、经批准自建等方式取得该房屋合法产权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该房屋并为其提供住所的住所,租住公有产权并持有使用证的住所。
2.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以必须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志。按照规定,申请迁入本市市区的人员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用人单位为申请户籍的人员提供市地税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专用缴款书和省、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证明》。户籍准入政策调整前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纳税的年限,有合法证明材料的,也予以认定。此外,《细则》明确,申请户籍的人员年龄也按照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时的实际年龄计算。
7类人员可直接申请。
迁入本市市区的人员,需持《Xi市区迁入人员准入证》及相关材料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出入卡》由市人防办根据统一管理、集中审批的原则,委托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发放。
其中,市区内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中专学校在国家和省招生计划内招收无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从建制单位调入的人员;被城镇用人单位聘用但未通过调入方式迁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城镇用人单位直接登记(聘用)的非Xi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投资纳税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驻安办事处和分支机构(含部级公司)、外国政府驻安办事处人员和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七类人员,可直接向市人防办申请办理准入证。此外,因结婚、收养等原因迁入城镇农业户口的人员,凭相关材料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发放准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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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到外地就读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休学、退学或者因其他原因返回本市,要求将户口调回本市的,可以恢复本市常住户口。其中,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回城的,应向市人事部门申报,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毕业两年以上或因其他原因休学、退学、休学或返回本市的,应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恢复户籍手续。
同时,原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到我省其他城市和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人员,可恢复其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然而,受雇在上述领域工作的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包括在内。
只收搬家费。
《细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放《准入卡》。对违反《准入证》条件和程序规定的,市人控办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市人控办主任闫卫东也表示,在办理门禁卡和户口迁移手续时,只按规定收取了办证费,其他任何借户口收取的费用都是违法违规的。群众如果发现,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搬出小城镇是有限制的。
2004年至2020年,Xi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阎良、临潼、长安、灞桥四区范围内以建制镇和街道办事处为主的小城镇,户籍人口准入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迁入各区小城镇的,三年内不得迁入本市其他城区。这些小城镇包括:斜口街道办事处、玉瑾镇、向桥镇、官山镇、引镇街道办事处、斗门街道办事处、滦镇街道办事处、东大街街道办事处、伍兹街道办事处、马峨镇、西泉镇、油槐镇、何寨镇、李阳镇、交口镇、灵口镇、北田镇、普化镇、焦岱镇、前卫镇。
■法人个体经营企业的入户政策
个体户子女也可以搬进来。
依法在本市市区注册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及其他国有法人企业,最近连续三年累计纳税300万元以上,并依法办理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手续。其法定代表人和中层管理骨干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本市市区,无农业户口。在本市市区依法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投资者、个人独资投资者和个体工商户,最近连续三年以其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累计向企业缴纳税款超过三十万元,或者最近连续五个纳税年度, 以其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以上,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本市市区,无农业户口。
计算企业或个人已依法申报缴纳的税款,包括国税和地税,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缴的税款不予计算。企业法人或投资者同时在本市投资数家企业的,企业缴纳的税款可按其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可合并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入户政策
目前没有集体户的住所。
有12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符合准入条件的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高级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能。
具有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出国留学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可先迁入其所在单位或本市直系亲属的非农业集体户,也可先迁入接收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非农业集体户。
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后,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符合随迁条件的未婚子女、随迁父母的户籍迁入当地公安派出所。
自考学历相当于大学毕业。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托生)同等条件,只要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招聘)协议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均可申请迁入农业户口。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中已取得中、高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人员户口迁移规定办理;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但已被本市市区用人单位聘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也可申请迁入农业户口以外的市区。申请迁入农业户口以外城镇的大专(含高职)毕业生,须与城镇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上述“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权利,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的企业、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配偶重新安置政策
4类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或硕士以上学历;男方年满60周岁或者女方年满55周岁的;配偶从外省市退休;有合法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年龄在35周岁以上,配偶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居住3年以上,或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居住2年及以上,具有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市区内迁入非农业户口,不限制婚龄。
同时,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本人从外省市退伍或知青及其原具有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的配偶,其户口迁入本市市区不受年龄限制。记者雷宁
新闻故事的背景
户籍制度的演变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形成(从建国初期到1958,为自由迁徙时期)、发展(从1958到1978,为严格管制时期)和初步改革(从1978到现在,为半开放时期)。
1951年7月,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城镇户籍管理暂行条例》,这是建国后最早的户籍法规,基本统一了我国城镇户籍管理制度。
1958 65438+10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为标志,人口的自由流动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和控制。首次将城乡居民区明确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的户籍类型。事实上,1954宪法中关于迁徙自由的规定被废弃了。
1964年8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办理户口迁移规定(草案)》,体现了办理户口迁移的基本精神,即两个“严格限制”:严格限制从农村迁入城市和集镇;对那些从集镇迁移到城市的人应该有严格的限制。
1977,11年6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办理户口迁移的规定》,提出“严格控制城镇人口是党在社会主义时期的一项重要政策”。这一规定进一步强调要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入城镇,首次正式提出严格控制“农转非”。
1997年6月,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这一方案,已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可以申请小城镇常住户口。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