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人民法院如何审理行政上诉案件?

法律分析:1,笔试。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书面审理行政案件。以下两种情况,必须开庭审理,不得书面审理:(1)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有争议的;(二)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的。2.复习方法。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行政诉讼二审全面审查的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二审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仅要审查一审法院判决的合法性,还要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2)二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综合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3.审判时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需要延长的,应当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