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权怎么办?

法律主观性:

我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向供货者说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可见,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法律规定,侵权人不知道,并且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供货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知情的侵权人还需要承担停止销售该产品、提供进货渠道协助调查伪劣产品来源的侵权责任。

法律客观性: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即侵犯专利权,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事人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就专利侵权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