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纠纷律师事务所陈杰律师
陈杰律师,福建榕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在近20年的律师生涯中,他以勤奋的工作态度和认真负责的行动,培养了自己勤奋、执着、正直、严谨、理性的特质。擅长处理各类法律纠纷,以经济合同、民商事为主,兼顾刑事案件。从业20年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经济和非诉案件,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认可,积累了大量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案件办理经验。基于此,他逐渐形成了自己在合同、公司、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方面的专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实施法律和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条律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