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行政确认有哪些?

问题1:什么是行政确认?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答: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给予确认、认可、证明和公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好的。即确定个人和组织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比如,在核发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时,确定财产权属,在核发专利证书、商标专用证时,确认专利权、商标权。2.认可。也称为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和组织现有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所确认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和肯定。如产品质量认证。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他人明确肯定要证明的客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如各种学历、学位证书、宅基地使用证明、居民身份、货物产地证明等。4.注册。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在相关登记簿上记载相对人的某一情况或事实,并依法予以正式确认。如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登记、社区登记、婚姻登记等。5.行政鉴定。即行政主体对某一特定法律事实或客体的性质、状态和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如税务鉴定、审计鉴定、会计鉴定等。6.其他人。

问题2:什么是行政确认?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答: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给予确认、认可、证明和公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好的。即确定个人和组织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比如,在核发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时,确定财产权属,在核发专利证书、商标专用证时,确认专利权、商标权。2.认可。也称为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和组织现有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所确认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和肯定。如产品质量认证。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他人明确肯定要证明的客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如各种学历、学位证书、宅基地使用证明、居民身份、货物产地证明等。4.注册。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在相关登记簿上记载相对人的某一情况或事实,并依法予以正式确认。如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登记、社区登记、婚姻登记等。5.行政鉴定。即行政主体对某一特定法律事实或客体的性质、状态和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如税务鉴定、审计鉴定、会计鉴定等。6.其他人。

问题3:镇街两级的行政认证主要有哪些?地方还没梳理,上海就开始了权力清单。

问题4: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哪些?答:根据法律规范和行政活动的实际情况,行政确认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确认。即确定个人和组织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2)认可度。也称为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和组织现有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的认可和肯定,以及所确认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他人明确肯定要证明的客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触摸)注册。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在相关登记簿上记载相对人的某一情况或事实,并依法予以正式确认。(5)审批。也就是说,行政主体对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或者某些法律行为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认可或者同意。(6)认证。即审查法律关系的合法性,然后确认或证明其效力的行为。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济合同的核查。(7)行政鉴定。即行政主体对某一特定法律事实或客体的性质、状态和质量进行客观评价。

问题五:什么是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定相关法律事实,通过确认和证明的方式,确定管理相对人的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比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医疗事故责任、伤残等级、产品质量的认定。

功能

行政确认在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适用范围广。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认定、承认、证明、登记、认可、认证和行政鉴定。

分类

(1)根据行为动机,可分为依申请行政确认和依职权行政确认。(2)根据行政确认与其他行为的关系,可以分为独立行政确认和附属行政确认。独立行政确认是指不依赖于其他行政行为的独立行政确认行为。即这种行为不是其他行政行为成立的必要前提。附属行政确认是指其他行政行为依赖于该行政行为的补充。根据行政确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身份、能力(或资格)、事实、法律关系和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主要包括:不动产所有权的行政确认、不动产使用权的行政确认、经营权的行政确认和工业产权的行政确认。

各种行政确认

1,治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车辆、物品、尸体、道路状况和身心状态的检验鉴定;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行政案件原告中被治安管理机关自然拘留、劳动教养、正在受审等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2.司法行政中的确认

主要有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权、收养关系、亲属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公证;身份、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事实的证明;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的公证等。

3.民事行政确认

民政方面的确认主要包括现役军人死亡伤残性质的确认;烈士纪念建筑等级的确认;革命烈士的确认;结婚和离婚条件的确认等。

4.劳动管理中的确认

劳动管理中的确认主要包括伤亡原因和责任的确认;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原因和责任的认定;特别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等。

5.健康管理中的确认

健康管理中的确认主要包括食品卫生的确认;新药和进口药品的鉴别;国境卫生鉴定;医疗事故等级鉴定。

6.经济管理中的确认

经济管理中的确认主要包括产品标准的行政认证、计量器具的鉴定和产品质量认证;商标和专利的审批;著作权归属的确认;动植物检疫确认书;水产养殖水面面积的确认;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等。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联系与区别

行政确认有以下特点:1。行政确认是一种基本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作出行政确认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符合一定的技术规范。2.行政确认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确认时,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操作,尊重客观事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自由裁量。3.行政确认的外在表现形式往往以技术鉴定的形式出现,技术鉴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技术规范的制约,从而决定了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通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通常是先确认后许可;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现有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的确认和认可,主要指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客体是允许行政相对人获得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料......>;& gt

问题6:行政确认有哪些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好的。即确定个人和组织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2)认可度。也称为认证。行政主体是个人,组织都有

具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以及对确认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认可和肯定。

(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他人明确确认被证明对象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或某种情况

(4)报名。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在相关登记簿上记载相对人的某一情况或事实,并依法予以正式确认。

(5)审批。也就是说,行政主体对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或者某些法律行为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认可或者同意。

(6)认证。即审查法律关系的合法性,然后确认或证明其效力的行为。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济合同的核查。

(7)行政鉴定。即行政主体对某一特定法律事实或客体的性质、状态和质量进行客观评价。

问题7:行政确认的定义是什么?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具有法律关系的事实进行区别、确认、证实、证明(或者否认)和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8:什么是行政确认?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答: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并给予确认、认可、证明和公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好的。即确定个人和组织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比如,在核发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时,确定财产权属,在核发专利证书、商标专用证时,确认专利权、商标权。2.认可。也称为认证。是行政主体对个人和组织现有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所确认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和肯定。如产品质量认证。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他人明确肯定要证明的客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如各种学历、学位证书、宅基地使用证明、居民身份、货物产地证明等。4.注册。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在相关登记簿上记载相对人的某一情况或事实,并依法予以正式确认。如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登记、社区登记、婚姻登记等。5.行政鉴定。即行政主体对某一特定法律事实或客体的性质、状态和质量进行客观评价。如税务鉴定、审计鉴定、会计鉴定等。6.其他人。

问题9:行政确认最常见的外在表现是什么?行政确认一般表现为

确定、批准、认证、登记、核准、验证和行政评估。

问题10:如何区分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有具体案例吗?行政确认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授权,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的申请,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利、资格或法律地位进行认定、鉴别、证明和宣布的行政行为。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行政确认通常以申请的行政行为为基础,只有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行政主体才能确认申请。2.行政确认是一种外在的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受理、审查、确认等一系列程序要素构成,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行政确认行为。3.行政确认是必不可少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符合一定的技术要求。4.行政确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体现为确定性、证明力和不可撤销力。5.行政确认的外在表现形式往往以技术鉴定的形式出现,技术鉴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技术规范的制约,从而决定了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授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通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通常是先确认后许可;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现有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的确认和认可,主要指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客体是允许行政相对人取得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一般来说,前者已经存在,而后者在允许之前是不允许的。

第二,行为的法律效力不同。行政确认中不被认可的行为或地位,在没有法律制裁的情况下,会产生无效结果;在行政许可中,未经许可的行为会产生违法后果,当事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即前者的法律效力具有溯及力,只是对未来的预判;后者的法律效力具有溯及力,但不具有溯及力。

第三,意义不同。行政确认行为表现为行政主体对某种状态、事件、事物或行为的法律上的承认、确认或否定的态度;行政许可行为是行政主体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判断的前提下,对申请是否予以批准或者同意的行为。

第四,行为性质不同。行政确认是一种肯定性或宣示性的行政行为,仅表明存在状态,不以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行政许可,在其常态(批准)下,是设立、变更或者消灭特定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形成性的行政行为。

第五,内容不同。行政确认的内容是“中性”的,不直接为当事人设定权利或义务,对当事人有利还是不利取决于确认时存在的法律状态或事实状态;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有益的行政行为,直接使申请人受益。

第六,方式不同。行政确认既包括依申请确认,也包括依职权确认;但是,行政许可只能是依申请才能发生的行政行为。

七、表现形式不同。行政确认只能以证件的形式出现;虽然行政许可的形式主要是书面形式,但也有口头和默示许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