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个人律师费用标准
个人律师收费标准如下:
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费用:
1,不涉及产权关系,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且不限浮动;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纠纷)金额,按比例累计收费:
1、65438+万元(含65438+万元)以下部分收费比例为8%-10%,收费不足5000元的每项按5000元收取;
2、65438+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含654.38+0万元)为6%-8%;
4、1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含654.38+00万元)为4%-6%;
6、1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1%-3%。
涉外案件:涉外案件(含涉港澳台案件)收费标准原则上按上述标准执行。涉及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按上述标准的2至4倍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独立代理案件二审、再审、执行的,执行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对首次代理的案件和再次代理的案件,可以给予适当优待。
委托仲裁案件,按照委托民事诉讼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收费:
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参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律师费是指律师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时,向委托人收取的一切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