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的文化艺术遗产在哪里?
书法是中国独特的传统艺术。中国的汉字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开始用图片记录。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成了今天的文字。因为我们的祖先发明了毛笔,书法就产生了。古往今来,汉字主要是用毛笔书写的。至于其他书写形式,如硬笔、指书,其书写规律与毛笔并不完全不同,但基本相同。本文以追根溯源(甲骨卜辞之后)为基础,重点研究毛笔书写汉字的规律。只要我们对书法有“狭义”的理解,那么理解“广义的书法”就会大有裨益。
狭义的书法是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和规律。包括书写、书法、点画、结构、布局(分布、线条、构图)等等。比如,笔指手掌,五指为黎齐;携笔中心展开;点画和笔一样,也是一样的;结构由文字塑造,相互呼应;分布错综,疏密适宜,虚实相生,整章气场十足;字字古为识字,字字有大有小,高不如低。
广义的书法是指语言符号的书写规则。换句话说,书法是指根据文字的特点和意义,用其笔法、结构和构图进行写作,使之成为一种美丽的艺术作品。随着文化事业的发展,书法不仅仅局限于使用毛笔和书写汉字,其内涵大大增加。比如使用工具方面,光是笔就有很多种,毛笔,硬笔,电脑仪器,喷枪烙印工具。颜料不仅仅是黑色的墨块,还有墨水、粘合剂、化学品、喷漆釉等等。过去,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其含义也大大扩展了,而且品种繁多,不胜枚举;从书写方式上看,有人用手写字,有人用脚写字,还有很多人用其他器官写字。有些人甚至根本不用笔,比如“指书”“挤书”。从书写风格来说,它不是汉字的一种,一些少数民族语言也进入了书法艺术界,蒙古语就是一例;从风格和构图来看,除了正宗的传统书法流派,国内还出现了一个“意向性”的流派,叫做现代书法。在传统书法的基础上创新,突出“变”字,集诗、书、画于一体,力求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使作品成为“意美、音美、形美”的佳作。在日本,许多书法家抛弃书写的语言,建立书写的“意象”,“水墨意象”学派应运而生,以用笔的轻重、姬旭和笔尖的开合、书写姿势的变化来书写各种各样的书写意象。这一派书法虽然强调“象”,文字新颖,但并不是所有的汉字都是“象”,所以发展有限。所有这些(当然不仅仅是这些)都可以看出,书法和其他事物一样,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一点必须引起书法界人士的高度重视。
民歌(民谣)原指各个民族的传统歌曲。自古以来每个民族的祖先都有自己的歌。这些歌曲大多不知道作者是谁,只是口耳相传,代代相传。而我们今天说的民谣(民谣)多是指流行音乐时代的民谣(民谣),指的是以木吉他为伴奏,以自然率真的方式演唱,唱出大家朴实的生活感受的那种歌曲。美国民谣歌手伍迪·格思里(WOODY GUTHRIE)在20世纪50年代录制了最早的民谣,因此她被公认为现代民谣的创始人。然后皮特·西格和《织工》继续推广这种音乐。60年代越战期间,鲍勃·迪伦、琼·贝兹、彼得、保罗、玛丽等反战民谣歌手成为时代之声。
民歌,人民的歌。从古至今,不分东西南北,每个时代,每个地区,每个民族,每个国家;在不同的地理、气候、语言、文化、宗教的影响下,必然会发生一种人类的自娱自乐、文化传承或生命本质的宣泄。他们会用不同的色彩传达自己的历史、文明和爱情,民谣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社会学或大众俗称民谣/民谣。
以此类推,我会发现可以有中国民歌,美国民歌,英国,俄罗斯,苏格兰,澳大利亚或者非洲民歌等等。就像这几天如果你去洋码头天台参加德国啤酒节,你一定听过很多他们用吉他和手风琴演奏的普鲁士民歌。
民歌/民谣的特点在于是否能反映其起源、环境、文化特征/品质,而不仅仅是所用乐器的数量和重量。(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乐器本身往往能反映出民歌的文化背景。今天,我们生活在香港,民乐文化早已被西方天蓬所主宰。我们今天说的民谣,大部分也是西方(美国)民谣。
美国(中国、英国、欧洲大陆等)的文化对比。)比较短;除了听一些美国的哀怨歌曲、舞曲、爵士音乐,我们还会听到很多第二代的美国本土心曲,比如伍迪·格思里的《这片土地是我的土地》、《哦苏珊娜》、《迈克尔》、《把船划上岸》等等,这些都是典型的美国民谣。以及《织工》(皮特·西格)、《金斯顿三重奏》、《高速公路人》等。可以说我所知道的都是美国民歌的先驱。
至于被称为现代美国民谣之父(60年代被称为现代,但2004年我们被称为后现代主义末期),是鲍勃·迪伦。鲍勃·迪伦被称为“现代民歌之父”,因为他在20世纪60年代首次写下了许多歌词,这些歌词可以代表当代美国的土地和文化,新一代知识分子和年轻人的心态,他的典型反叛,指控和诗意的话语。而这些词和歌真的可以直接、间接、代代相传地影响美国乃至世界其他地方的文化(不仅仅是音乐文化)。
赞美诗至于你经常能听到的其他西方民谣歌手,PPM最喜欢的(我相信是)彼得、保罗和玛丽、西蒙和加芬克尔、多诺万、乔尼·米切尔、约翰·丹佛等。
唐代诗人崔屹写过一首诗《黄鹤楼》李白,后来登上黄鹤楼,面对眼前的美景,却感叹“前面有一条风景道,崔屹不能在上面写诗”。
我当然不是李白。我只是在开玩笑。本来我也想从宏观角度写一写“什么是民歌”这个话题,但是梅尔哥抢先了一步(一笑)。我们这里得有一只狗尾貂来零星补充。
民谣的意思和民谣有点不一样。民谣中的“谣”字,有“空”“虚无”之意,即谣言、流言。“民谣”指的是古代民间流传的歌曲,作曲者无可非议,所以我们会称之为民谣(当然也可以称之为民谣),所以我们会说现代人的“歌”或者城市人的“歌”,不应该有现代人或者城市人的“民谣”这种说法。
至于“民谣”这个英文单词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我不考究,也不敢乱说。
在西方歌剧或中国地方歌剧中,不难发现音乐部分能充分体现一个民族的色彩性格和文化传统,但我们不会称之为民歌,不一定是因为它有丰富的艺术内涵;但这种传统音乐,在没有留声机的年代,是宫廷贵族、知识分子或上层社会的“专属品”,并没有在民间普及,所以“民间流传”是成为民歌的最基本条件。
自上个世纪以来,英语一直是一种强势语言,在许多领域影响着整个世界,民歌也是如此。我们这一代人受欧美民谣影响至今。20世纪60年代,欧美民谣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走向多元化和成熟。其实欧美民谣的音乐价值和意义是值得我们充分敬佩和肯定的。
民歌是人们表达思想感情的“工具”之一,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和个性,所以各地的民歌风格也不尽相同。我觉得要弹好民谣,关键是你能不能把那种民谣的本色和“感觉”两个字弹出来,民谣朋友一看就很明显;但是对民歌不熟悉的朋友可能就不明所以了。我不能具体说明“民歌感觉”是什么意思。让我们举两个例子来总结:一个朋友对我说,罗大佑作曲真的很好,但他不擅长唱歌。我笑着回答他,“你觉得谭唱歌,你唱歌能比罗大佑唱得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