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是什么?
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判断标准是看被控侵权客体(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如果是,则构成侵权。判断的方法是将被控侵权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进行对比,具体方法如下:
1,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在解释权利要求时,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的文字或措辞为准。
2.根据普遍适用原则,将被控侵权人(产品或方法)的所有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所有技术特征进行逐一对比,被控侵权人(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对应且相同,构成侵权。具体有四种情况:
a)、包括——被控侵权的技术特征包括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
b)、上位概念覆盖下位概念——专利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用上位概念,被控侵权人为下位概念;
c)新增——被控侵权人在使用权利要求中所有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
d)从属专利——被控侵权人是对该专利技术的改进,取得了专利权,属于从属专利,该从属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
3.根据等同原则,将被控侵权人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对比。即使从字面上看并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它们是相同的,即以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产生基本相同的效果,或者被控侵权人的技术特征是本专利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联想到的技术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为被控侵权行为属于专利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