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怎么修?

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的学分获取方式有:参加正式比赛并获奖;参与各类国家级、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项目;公开发表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学术论文或著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学生是第一发明人,西南交大是申请人的专利等等。

详情如下: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规则三。参加全国、四川及国内外权威组织的比赛,并在学校教务处认可的正式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可申请奖励学分的认可。在同一比赛中获得多个奖项时,只会按最高奖项计分:

1)?国家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3学分,三等奖2学分;

2)?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第四条?学生参加各类国家级和高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项目,完成项目计划并通过验收或答辩,获得以下学分:

1)?大学生国家创新实验计划:3学分;

2)?校级SRTP项目:2学分;

3)?对本科生开放的重点实验室:2学分;

4)?个性化实验项目:2学分。

第五条?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的学生,授予以下学分:

1)SCI、EI、SSCI收录论文:第一作者2学分,第二作者1学分;

2)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或报道,注明作者为西南交通大学:5000字以上,每篇2学分;2000字以上,每篇1学分;

3)在官方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文学作品,注明作者为西南交通大学:40万字以上,每本4学分;20万字以上,每篇3学分,654.38+万字以上,每篇2学分。

第六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的学生,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会议报告可获得4学分,做报告可获得2学分。

第七条?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的专利,学分认定如下:

1)发明专利每件申请5学分;

2)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每件申请2分;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学分。

第八条?学生作为第一完成人,西南交通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的成果鉴定、科技奖励和科技成果转让,按以下学分计收:

1)通过相关科技行政机关组织的成果鉴定并提交成果鉴定证书:国际领先5分,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4分;国内领先3学分,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2学分。

2)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

(1)国家级:一等奖5学分,二等奖4学分;

(2)省部级:一等奖3学分,二等奖2学分。

3)科技成果转让按学校《科技成果转让管理办法》执行:每项成果4学分。

第九条?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和个人的学生,每人获得1学分。

第十条?参加志愿服务并被团委认定为星级志愿者的学生,授予以下学分:

1)五星志愿者两个学分;

2)四星志愿1学分。

第十一条?学生参加各种职业技能考核和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以下学分:

1)?非外语专业大学英语六级成绩510以上,占1学分;

2)?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1学分;

3)?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鉴定考试,高级证书(二级以上)2学分,中级(三级)证书1学分;

4)?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得高级证书者加2学分,获得中级证书者加1学分;

5)?通过军政训练的国防生将获得2学分。

第十二条?本科期间听了5次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教务处认可的科学学术报告,提交了自己的学术报告心得。经过导师或其他副高级职称的老师审核,并得到学生所在学院认可后,我可以拿到1学分。

第十三条如有其他可认定为创新实践学分的项目和类别,各教学相关单位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予以认定。

第三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创新实践学分的申请在第七学期(五年制专业为第九学期)结束时进行。学生在网上选课时,需要根据自身条件在网上选择创新实践课程,课程成绩应等于或小于可认定的学业成绩。

第十五条学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安排专门教师审核确认后计入成绩档案。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学院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教务处对全校申请材料进行抽查审核。

第十七条?如遇特殊情况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有争议,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第十八条?对弄虚作假者,将剥夺其已获得的创新实践学分,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费用、记录和使用

第十九条申请认定学分的学生,应当按照相关标准缴纳学费;申请承认奖励学分免学费。

第二十条?学生获得的创新实践学分计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第二十一条?学生最多可申请5个创新实践学分,可用于替代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

第二十二条?学生免试推荐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创新实践学分成绩高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