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贷款的第二种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给予的贷款贴息属于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确认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者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财政拨款的贷款利息补贴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并应作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占企业实现的全部营业外收入。
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收入、政府补助、捐赠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汇兑收入、出租包装及商品租金收入、包装逾期存款收入、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坏账损失处理后收回的应收账款、违约金收入。
补贴是指国家按照国家规定的种类和方式,对企业因经营活动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包括退还增值税。
企业的补贴收入直接构成利润总额的一部分。在会计上,补助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性质,也就是说公司发生的事情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虽然与生产经营有关,但其性质、金额或频率不具有确定性和可持续性。
企业收到的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大致可分为三类:与科研创新相关的内容,如科研项目拨款、专利申请拨款、科技创新、开发基金、新产品补贴等。与生产相关的内容,如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自营出口奖、财政补贴收入(针对各类折扣)、环保管理资金补贴等。与各类企业荣誉相关的内容,如名牌产品奖、省级示范企业奖、国家级新产品、免检产品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