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离婚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福建全安律师事务所是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泉州市丰泽区CBD核心区宝洲路与云路交叉口,毗邻泉州中院,具备现代化办公条件。全安律师立足海西,辐射全国,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专业、全面、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安律师理论精深,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备受推崇。执业律师全部毕业于名牌大学法学院。通过合理的专业分工和紧密的团队合作,全安律师能够为各个领域的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形成了服务水平高、服务领域新、服务质量优的特点。全安律师在成立之初就注重事务所内部管理,按照国际同行先进的执业模式,加强律师业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随着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业务量发展迅速。在社会关系方面,初步构建了与律师业务相关的社会关系框架,与各级政法部门建立了密切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