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考招生的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二条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学院领导和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三条学院招生就业部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基本信息

第四条学院全称: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院校

第七条学校代码:13395

第八条学制:三年。

第九条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

第四章学院概况

第十条廊坊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北省优质职业院校。学院分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467亩,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8万册,实验实训室1,27个,创意空间6000平方米。教职工759人,学生1,000余人。高职专业43个,形成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信息产业四大专业群。目前,河北省共有专任教师432人,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143人,“双师型”教师265人,技术专家16人。有最美河北人、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三三三三”人才、城市管理专家等一大批优秀人才。学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教改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形成了一大批优秀人才。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六章申请和准入

第十二条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并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应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准入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

3.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入档考生进行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意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剂到计划未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4.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志愿填报方式为“专业(类别)+院校”。执行省有关投档规定,根据投档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招生。在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选出最佳人选。

5.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的规定和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征集志愿)。

6.外语不限,大一外语教学为英语。

7.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认定和体检,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相关专业的招生要求

第十五条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身体要求:各专业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2)专业描述

1,空乘,高铁客运两个专业,对身体有要求。具体可参考高校招生网站。新生报到后,学校会组织面试,不合格者转其他专业。详情请咨询学院相关部门。

2.“宠物护理与培训(中外合作办学)和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它们是我校与韩国中央大学联合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项目,学制3年。招收的学生列入普通高等学校国家招生计划,按普通高等学校全国招生考试的规定录取。招收的学生在我们学校接受培训。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和韩国中央大学国际交换生证书。我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详情请咨询学院相关部门。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500元/年。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七条联系信息

学院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二期

电话:(0316)6028826、6028891传真:(0316)2364336。

学院网站:

中国招生考试网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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