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为什么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和目标出发,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淡漠。

知识产权文化强调知识是有价值和有报酬的,对于知识创造者来说注重个性,鼓励独立思考和创新。然而,目前中国公众、企业和机构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扭转。普遍缺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的重视始于改革开放之后,更多的是一种应对外部和内部盗版假冒指责的宣传形式,缺乏理论支撑。所以中国的立法进程与国民意识的提高是脱节的。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公民普遍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清醒认识,“偷书不算偷”的意识仍在人们心目中占据“主流”地位。此外,由于知识产品的特殊性,公民很难判断这种无形财产作为有形财产的所有权和占有权,所以很多人将日常生活中许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视为“合法”,甚至怀疑政府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执法行为和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判决。这也是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的同时,相当多地区和领域的侵权活动仍在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还缺乏足够的重视。

国内大部分企业尚未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对国际规则的了解还比较差,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特别是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

在国际领域,跨国公司基于R&D优势,在中国申请大量专利,积极“跑马圈地”,然后用手中的专利大棒打压、排挤、打击中国企业。与此同时,我国许多企业利用“标准化”的垄断地位实施不正当竞争,获取超额利润,频频落入外国企业知识产权的“陷阱”。一些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或未能及时将其创新成果产业化,使其先进技术被他人低价收购并申请专利,或其商标在国外企业注册,辛苦创造和积累的无形资产白白浪费。据统计,过去十年,中国企业为外国企业贡献了1.3万项发明。而在我国,企业长期受“为了生存而复制,而不是为了创新而冒险”的观念影响,不强调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积累。他们只靠“下大力气,出大汗”,把力量和精力集中在价格战上,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最终在价格无利可图的情况下,很难摆脱被市场淘汰的厄运。

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也有历史原因。中国自晚清以来发展起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基本上是“强制学习”的产物。建国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也使得知识产权制度缺乏存在的环境。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依靠国家权力机关立法行为强制执行的结果,并没有使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有切身体会和积极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首先,知识产权执法效果不尽如人意。知识产权执法已成为制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瓶颈和薄弱环节。中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处于碎片化的管理体制下,中央政府层面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机构有七八个,这直接导致执法过程中缺乏效率和相互协调。此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的宣传和披露不能做到及时、到位。因此,中国应该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其次,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存在严重的分散、冲突和不统一问题。现有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有* * *内容。但由于每部法律的实施时间不同,在司法和行政保护的设定目标、范围和力度上存在差异。同时,对于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交叉应适用哪些法律,也没有完善的具体规定。此外,由于高新技术的不断涌现,许多无形财产已经超出了原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围。在这方面,中国的立法仍然滞后。

第三,我们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明确定位。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存在三种完全不同的观点:高保护水平论、低保护水平论和适度保护水平论。各方还没有形成统一的* * *认识。这种定位的差异直接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不利于改善引进外资的环境和质量,也不利于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面对国际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亟待完善。

在知识经济时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提前意识到这一点的发达国家不遗余力地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知识产权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热点。

美国在2005年4月底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特别301评估报告”中,将中国列为“重点观察国”,知识产权纠纷已成为中美贸易发展的瓶颈。在华日企还成立了一个名为“IPG”的知识产权联盟,目的是以知识产权战略联合和牵制中国制造业的竞争力。在2004年的提案中,欧盟商会也指出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印度、越南等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发展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在人力资本方面的优势在逐渐减少。如果其他发展中国家拥有比中国更廉价的劳动力,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他们的投资和外贸环境可能会吸引外商将目光从中国转向他们。因此,在面临发达国家压力的同时,中国应该更加关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

因此,中国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现代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制度,绝非一蹴而就。为了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知识产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