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审理发明专利行政案件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和范围?
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4.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5.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7.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