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特点和性质

从地质调查机构提供的产品来看,公益性地质工作具有以下特点和性质。

1.提供公益产品

(1)非排他性

非排他性是指公益产品的消费没有竞争力。换句话说,任何人消费这个产品,都不会减少其他人的消费。地质图可以被一些群体自由使用,可以在某个地方随时获取,可以复制,所以没有理由认为任何人在使用地质图时都会受到限制。这就是地质图的无竞争力消耗。

非竞争性消费的论点的第二个方面是,它可以利用专利和版权合法地排除他人使用某些信息。这些排他性的规则是私人部门所必需的,可以适当鼓励他们产生一些地质图件信息,否则这些信息将由公共部门提供。由于个人可以不付费(“搭便车”)获得地质图信息,私人生产者无法收回生产成本,他也不会愿意提供产品。

就区域地质信息而言,由于潜在用户众多且分散,实现独家方案的难度很大。目前没有有效的控制方法。一般来说,信息越笼统,潜在受益者的数量就越大,实施排他性方案的可能性就越小。只有政府能够在提供这些信息方面发挥主要作用。

(2)供给的联合性

区域地质图信息生产和发布的单位成本几乎为零,而信息采集的单位成本几乎是总单位成本的100%。区域地质图有这个特点,因为这类地质图的制作费用大多是“预付”的,而实际的印刷和发行费用相对较少。这种现象被称为“供给联动”。因为打印成本相对较低,所以为其他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成本也较低。例如,对于弗吉尼亚州鲁当县的1:65438+百万比例尺地质图,信息收集和综合的预期单位成本约为11600,而单位生产和分发成本约为8.44。所以产品一旦生产出来,排斥消费者是徒劳的。

(3)“搭便车”的问题

由于公共产品在消费上缺乏竞争力,在供给上具有联合性,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区域地质图等产品的私人供给不会在市场上取得成功。市场的这种失败完全是因为“搭便车”的问题。所谓“免费搭车者”,就是不花钱就想享受产品的个人或群体。不可能将他们排除在这些活动之外。

从理论上讲,可以证明(见附件一)私人(自愿)生产无法达到最佳生产水平。由于这种类型的个人行为,经济研究者认为政府干预可以确保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因此,公益性地质工作必须由国家财政投入。鉴于地质信息产品对管理决策(如土地利用规划、废物处置场地选择)的巨大影响,一旦基于这些信息做出错误的决策,所造成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因此,所有的地质信息产品都被要求是公正和无偏见的。为此,公共地质工作必须由公共专业机构承担。

2.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需求的特殊性

公益性地质工作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财政性资金来源于社会。同时,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是为了满足政府和公众的需求。因此,公益性地质调查的投资主体和需求主体都是国家和公众,这与大多数商品的特性不同。正是因为需求和供给主体是一样的,其需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生产能力和国家财政的支付能力。政府对地质调查的投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权力机构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并不完全基于公众的需求。

3.供给约束导致公益性地质工作经费不足。

公益性地质工作需要国家财政投入。由于国家财力有限,投入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资金有限。同时,由于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无偿使用的特点,社会公众对地质调查工作的需求巨大,与需求相比,公益性地质工作经费不足。公共支出优先用于国家履行政府职能和社会保障,以维护社会稳定。公益性地质工作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在国家财力一定的条件下,难以充分保障公益性地质工作所需的经费。

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实行预算制度。但地质工作具有很强的探索性和不确定性,导致公益性地质工作经费预算难以完全满足实际需要,造成经费结构性短缺。与地质学家追求的“预算最大化”相比,地质调查经费更显不足。

从这个角度来说,公益性地质工作是为政府和全社会提供地学信息产品,需要有专业的机构来承担。公益性地质工作必须以国家需求为导向,以向全社会提供基础地质资料为责任,以调查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