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申请流程

1.确定应用程序类型

2.提交本地申请(国家阶段)

3.国际检索和评论

4.提交国际申请(国际阶段)

5.专利授权

6.取得证书专利的强制许可在各国专利制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于防止专利权人不合理地行使其专有权,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增进公众福利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专利强制许可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专利未实施时的强制许可

具备专利实施条件的人以合理条件向专利权人申请专利许可,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许可行政部门提出强制申请。

要获得这种强制许可,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申请人必须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以合理的条件许可其专利的实施;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自专利申请提出之日起满四年未实施或者未完全实施其专利的;必须是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获得这种许可。

(二)反垄断强制许可

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依法被认定为垄断的,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的不利影响,可以强制授权他人实施该专利。是否构成垄断行为,要根据《反垄断法》来判断。

(三)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

在国家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四)药品强制许可

为了公共健康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要求的国家或者地区,给予制造和出口专利药品的强制许可。

(5)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要获得这种强制许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已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以前已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相比,有显著的技术进步,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本专利的实施取决于前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施。

应当指出,强制专利许可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强制许可所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仅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构成垄断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