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开展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将于2020年继续在浙江省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计划和专业计划总数100,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选修科目及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选修科目

计划数量

初等教育(师范学校)

更不用说学科要求了

40

学前教育(师范学校)

更不用说学科要求了

60

第二,学校地点是平湖校区。三。报名条件报考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已在浙江省报名参加2020年高考并通过学业水平测试;(二)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B(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不低于P);(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三个A级,或者不低于五个A级加B级。四。报名方式(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按照“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后用A4纸打印《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报考专业仅为查明专业意向,志愿填报时可随意选择入围考生的两个招生专业)。(二)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将以下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具体如下:1。《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签字,否则无效);2.身份证(带头像);3.报考“直接取得考试资格(二)”的特长生,还需要上传特殊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特殊条件必须符合本文“直接取得考试资格(二)的特殊条件”之一。申请材料上传不完整的考生视为无效。五、遴选程序(一)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笔试评委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额5倍的高分与低分比例确定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笔试评优的入围考生(不含直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最后一名成绩作为入围处理。笔试成绩为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为A 10分,B 7分,C 4分,D无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以“浙江省高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数据为依据。经专家委员会确定,以下两类合格考生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笔试合格人数比例。直接获得考试资格(1):A级加B级大于等于8的考生,A级不低于4。直接取得考试资格(二):符合报名条件并符合下列特殊条件之一的考生。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第一作者在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省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二等奖;或在全国“明日小科学家”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者获得发明专利。2.语言文学特长:高中阶段第一作者正式发表文学作品或在全国作文大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高中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3.艺术特长: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获得三级以上证书;或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美术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者在中学阶段(含初中)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4.体育特长类:高中获得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前6名;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8名;或者是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书面评价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2)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满分100。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职业潜力,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普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按入围处理。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不及物动词录取方式(1)志愿填报:1。在“普通提前录取”中填报“三位一体”志愿的考生,需要填报嘉兴学院作为第一志愿;2.今年我校安排两个专业进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所有考生均可报名,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别要求;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二本分数线,否则无效。(二)录取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总人数1:1在学校设置投档基准线。志愿填报招生计划的考生人数不足11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的,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录取人数控制在85%(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专业之间没有年级差异。高中阶段相关选修课有学分或相关选修课成绩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时,如果经过专业调剂,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则按其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基准线开始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选出人选,直至满员。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二本分数线或不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调剂或录取,直接退出档案,进入后续志愿填报程序。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25%+高考总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6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单项顺序和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总成绩(相同成绩按高考排名数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我校认可往届学生相应科目成绩,涉及到他们在新高考改革前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有“技术”成绩的情况,取最高成绩作为“技术”科目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以“浙江省高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数据为依据。七。时间表(一)考生报名:2020年5月23日至6月10;(2)书面审查:2020年6月11至6月17;(3)评估结果查询及支付:6月18日至2020年6月23日;(4)考试通知书打印:2020年7月1至7月15;(5)综合素质测试:2020年7月15(以具体通知为准);(六)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2020年7月19起。八。缴费(1)费用:笔试考核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2)支付方式:(1)工商银行网上支付:考生或其家长可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关注嘉兴学院官方订阅号(zjxu-wx),通过校园服务-学生支付-工商银行-输入学号(即申请号),核对学号(申请号)和用户名(姓氏)。(2)工商银行柜台缴费:考生或家长可在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缴纳报名费。考生或家长先向工商银行工作人员申报缴纳嘉兴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报名费(工商银行内部业务号为12020713),然后填报考生报名号,核实后即可缴纳。九。其他(一)学校招生录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重大事项由招生考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二)学校纪检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确保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3-83642345。监督举报邮箱:jbyts@mail.zjxu.edu.cn。(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录取前发现者,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提供虚假的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获取证书、成就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享受优惠政策;2.在综合素质评价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3.冒名顶替入学,并被他人录取或获得优惠资格的;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四)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保障HBsAg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不得录取”“学校不得录取相关专业”,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5)学校保留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情况调整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的权利。(六)本招生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十、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嘉兴平湖市洪建路888号(平湖校区)邮编:314001联系部门:嘉兴学院招生办地址:嘉兴市嘉航路118号嘉兴学院林良校区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36QQ咨询:24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