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通知

法律主观性: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涉案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法律客观性: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十)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