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广告违反内容禁止规定,涉及虚假的,该处罚哪一个?
法律主观性:
广告法中的禁止性规定包括: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军旗、军歌、军徽;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母乳代用品和烟草广告;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广告活动,禁止在中小学生和儿童的教科书、教具、练习本、文具、教具、校服、校车上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 * *广告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类型。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已取得专利权。禁止利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被终止、撤销或者无效的专利进行广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禁止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容易使所宣传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等食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