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资源的法规保护

印度的生物资源保护法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生物多样性法》规定了保护生物资源的基本法律制度;首先,专利法关于来源公开的规定是保护生物资源的重要法律措施。两部分相互配合,共同工作。

2003年2月5日通过的《生物多样性法》明确定义了生物资源的概念。所谓“生物资源”,是指“具有实际或潜在用途和价值的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组成部分、基因和附属物。包括农业生物多样性,但不包括人类基因和增值产品。”

本法所称增值产品,指含有不可辨认且物理上不可分离的动植物成分或提取物的产品。这一规定使得该法案无法适用于印度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导致与中草药相关的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无法根据该法案得到有效保护。这是明显的立法漏洞。中国有很多种植物。种子植物(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约25000种,其中裸子植物约200种,占世界的1/4,被子植物近3000属。木本植物7000多种,其中乔木2800多种。水杉、银杏、竹荪等中国保存下来的特有古生物种属,是举世瞩目的“活化石”。东部季风区有热带雨林、热带季雨林、中南部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热带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温带落叶阔叶林、寒温带针叶林、亚高山针叶林、温带森林草原等植被类型。在西北和青藏高原,有干旱草原、半荒漠草原灌丛、干旱荒漠草原灌丛、高原寒漠、高寒草原草甸灌丛等植被类型。

中国有5000年的农业历史。中华民族的祖先培育和更新了许多植物品种,如小米、水稻、高粱、豆类、桃、梨、李、枣、柚、荔枝、茶等,为人类农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许多栽培植物与许多原始自然植物一脉相承,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植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按经济用途分,我国用材树种约1000种,淀粉植物300多种,油料植物600多种,蔬菜植物90多种,药用植物4000多种,果树植物300多种,纤维植物500多种,世界著名的观赏植物有梅、兰、菊、牡丹等。中国是世界上植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仅次于马来西亚和巴西,居世界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