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报条件
青岛创新产品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申报和推荐。
适用范围:
近两年来,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或生产的,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权清晰,质量可靠,具有较大市场前景或可替代进口产品的产品。
应用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
2.申请产品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在结构、材料和技术上有重要改进和创新;
3.申请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创造性设计等知识产权,专利权(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已经申请或者已经国家批准的,归申请人所有,权益明确;
4.申请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和省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生产、销售规定和具体要求。
5.申请产品应当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生产;但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申请的产品不受产地限制。
6.当年被认定为山东省首批(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部件、山东省第一版高端软件的产品,经市工信局相关业务处室推荐,可直接列入青岛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